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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貴州正安縣縣城學校選招教師公告

教師資格 閱讀(2.3W)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切實解決縣城學校大班額問題,結合我縣實際,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縣城學校面向全縣在職教師公開選招部分中國小教師。為保證選招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2016貴州正安縣縣城學校選招教師公告

  一、選招工作組

組 長:蔡 勇(縣教育局局長)

副組長:劉盛剛(縣教育局副局長)

何濟陽(縣教育局副局長)

吳金勇(縣教育局副局長)

曾潤良(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成 員:曾潤啟 楊 旭 韋延海 向 侃 黎廷輝 唐 波 張衛東

  二、選招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三、選招學科和人數

1、正安三中:語文1名、數學1名、英語1名,共3名。

2、正安七中:語文1名、數學1名、地理1名、生物1名、體育1名,共5名。

3、正安八中: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4名、物理3名、化學2名、生物2名、政治2名、歷史2名、地理2名、音樂1名、體育2名、美術1名、計算機1名,共30名。

4、正安二小:語文7名、數學3名,共10名。

5、正安三小:語文2名、數學1名,共3名。

  四、選招範圍和條件

1、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在我縣公辦學校工作的在崗教師且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高學段在職教師不能參加低學段教師職位選招。

4、學歷:

(1)國小、國中教師職位選招,大專及以上學歷;

(2)正安八中教師職位選招,本科及以上學歷。

5、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師不能參加選招:

(1)擅自離崗者;

(2)2013年以來受過黨紀、政紀處分者;

(3)2013年以來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國小教師本學年教學效果在本鄉鎮綜合排名末位者;國中教師本學年教學效果在本校綜合排名末位者;

(5)不符合招聘物件、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五、選招實施程式及辦法

1、選招工作在縣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縣教育、人事、編辦、監察等組成聯合工作組進行選招。

2、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報考學科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方案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並視情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符合本次教師選招條件的物件統一參加筆試。由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人員進行命題、考試。筆試內容:國中英語、地理、生物、體育等學科為國中至高中教材,其他學科為分段學科現行教材。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4、根據筆試成績(報考正安八中筆試成績必須達75分以上),按從高到低擇優確定選招人員,並分段分學科依次選崗。各選招學科若有分數並列的,取學歷高者;若學歷相同,取工作年限長者,報經縣選招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正式公佈選招人員並完善手續。

  六、有關事項

1、報名:2016年7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前在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報名須攜以下材料原件和影印件(驗原件,影印件由報名點留存),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張。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2)畢業證書;(3)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4)所在學校出具同意報考、工作簡歷及本學年教學效果及現實表現證明(國小必須由鄉鎮中心國小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中學由本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5)填寫好的《正安縣2016年公開選招教師報名表》、《正安縣2016年縣城學校選招教師政審表》。

2、資格審查公示時間:2016年8月1日。

3、領取准考證時間:2016年8月6日下午3:30—5:30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4、筆試時間:2016年8月7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點以准考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