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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南昌縣選調在編中國小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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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南昌縣選調在編中國小教師100名,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8月10日(上班時間)。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江西南昌縣選調在編中國小教師公告

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全省選調在編在崗中國小教師100名,補充到縣直學校,其中面向江西省(不含南昌縣)選調教師30名,面向南昌縣內選調教師7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物件及條件

(一)江西省(不含南昌縣)選調(30名)

1、本省省、市(設區市)學科帶頭人:在編在崗中國小教師,年齡在45週歲以內(1970年8月1日及以後出生),獲得省、市(設區市)學科帶頭人稱號。(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8月10日)

2、若本省省、市(設區市)學科帶頭人擬錄人數未達到崗位計劃數時,空缺崗位將面向江西省(不含南昌縣)選調在編在崗中國小教師。選調條件:教齡滿6年(2010年12月31日前在編教師),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後出生),南昌縣以外在編在崗中國小教師。有報考意向的教師敬請關注8月11日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釋出的公告。

(二)南昌縣內選調(70名)

本縣教師:在本縣鄉鎮任教滿6年(2010年12月31日前鄉鎮教師);本縣在編在崗鄉鎮中國小教師。

  二、選調崗位及報名條件

(一)選調崗位

江西省(不含南昌縣)選調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縣內選調崗位條件詳見附件3和附件4。

(二)報名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思想素質好、熱愛教師職業、認真貫徹教育方針、恪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南昌縣2016年省內選調在編教師崗位表》和《南昌縣2016年縣內選調在編教師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各項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此次選調: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或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2007年元月以後未通過公開招考方式進入的在編教師(2007-2011年由縣級及以上政府組織招考,2012年之後由市級及以上政府組織招考)。

  三、選調程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16年8月8日—8月10日(上班時間)。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2、報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筆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後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2)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江西省(不含南昌縣)選調: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對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影印件;②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現實表現及同意報考的證明(當地縣區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蓋章);③《南昌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報名表》2份;④誠信報考承諾書;⑤省、市(設區市)級學科帶頭人,需提供省、市相應層級證書的原件和影印件。

南昌縣內選調: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對應學科學段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影印件;②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現實表現及同意報考的證明(校長簽字、學校蓋章);③《南昌縣教育系統選調教師報名表》2份;④誠信報考承諾書。

(3)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兩張貼於報名表貼照片處,一張粘於報名表右上角)。

(4)繳納考試費用50元(參加筆試者繳納,不參加筆試者無需繳納)。

(二)考試方式

1、省、市(設區市)級學科帶頭人不需要參加筆試,根據學歷及教齡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排序(詳見“量化排序辦法”),分學段分學科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預錄(若量化分數並列,則根據年齡大小來確定順序,年齡較大者優先排序)。

2、本縣教師採取筆試的方式(不面試)。

(1)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調整再另行公告)。考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領取准考證時間:8 月16日—8月17日(上班時間);地點:南昌縣人社局三樓幹部科)。

(2)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考試依據《江西省中國小教師招聘考試大綱》。試題題型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

(3)考試成績分學段分學科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名(若末位並列,則根據學歷高低、教齡長短來確定排名順序)。

(三)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由南昌縣人社局和南昌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南昌縣內選調的教師鄉鎮教齡由縣教體局嚴格把關。各崗位根據排名按擬調人數等額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未通過複審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四)錄取與選崗:首先由省級學科帶頭人根據排名順序優先錄取與選崗,其次市(設區市)級學科帶頭人之後錄取與選崗。本縣教師根據排名順序錄取與選崗。選崗後產生的缺額不再替補。

(五)公示:擬調人員名單網上進行不少於7天的公示。公示未通過產生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辦理調動:

公示結束後,用人單位憑政府抄告單,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以2007年為界),為擬錄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

1、量化排序辦法:

(1)學歷學位:博士研究生9分,碩士研究生7分,本科5分,專科3分,中師/中專1分。

(2)教齡:每年計1分。

(3)將以上兩項分數相加作為最後分數,據此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2、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各方監督,監督電話為: 0791-85712813(南昌縣人社局),0791-85714049(南昌縣教體局)。

3、誠信報名:選調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縣(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迴避。

5、選調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昌縣教育體育資訊網()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加選調人員因未看到公告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南昌縣人社局及南昌縣教體局負責解釋(南昌縣人社局諮詢電話:0791-85712813,南昌縣教體局諮詢電話:0791—85714049)。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