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縣直及縣城周邊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中小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學 校 | 選調人數 | 選調學科及人數 | |||||
國中語文 | 國中數學 | 國小語文 | 國小數學 | 國小英語 | 音樂(器樂) | ||
萬安二中 | 2 | 1 | 1 | ||||
實驗國小 | 6 | 2 | 4 | ||||
芙蓉國小 | 8 | 3 | 3 | 1 | 1 | ||
五豐學校 | 8 | 4 | 4 | ||||
特教學校(普通班) | 1 | 1 |
二、選調條件
我縣現在編在職的公辦學校教師,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5週年以上(根據《江西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特崗教師被聘為正式教師後,3年內不得調入縣城學校”的規定,特崗教師須在本縣公辦學校任教滿6年後才能報考)。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1年7月1 日以後出生),近五年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報考中學崗位的教師應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國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國小崗位的教師應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國小音樂崗位的教師須音樂教育專業畢業),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所有報考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國中教師可報考國小教師崗位),在現任教學校工作未滿三週年者不得報考。
三、選調程式
(一)7月18日釋出選調公告;
(二)7月25-26日組織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
(三)7月29日將報考者的加分情況在萬安教育網上公示3天;
(四)8月1日上午領取准考證及考生須知;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閉卷):8月2日上午,具體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
(六)公示:選調名單將及時在萬安教育網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政府稽核批准。
四、選調辦法:
(一)報名:
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三樓接待室。
1、下載並如實填寫報名表;
2、報名時交①報名表,②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原件和影印件(原件稽核後退回,影印件按順序裝訂),③教齡證明(此證明由任教學校出具,從參加工作考試至今的完整經歷),④兩張一寸免冠照片,⑤報名費100元。以上材料報名時須一次性提供,過後不再接受任何補充材料。
3、學校要進行資格初審,並在報名表上寫清“符合報考條件,同意報考”字樣。選調計劃和該科報考比例達1:2及以上方可開考,未達到此比例的將相應調整選調計劃。
(二)考試(100分):
報考所有學科均只採取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均為所報學科的專業知識及相應專業的教材教法,其中專業知識佔70%,教材教法佔30%。
(三)加分
1.教齡加分。
在順峰、澗田、寶山、武術、夏造、沙坪、彈前、棉津中國小任教5週年以上,從第6年起,每超過一年分別加0.3分,此項加分3分封頂,須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作為依據。
2.綜合獎加分。
凡獲縣級及以上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優秀教師、十佳教師、優秀校長、師德標兵(或師德先進個人)等6種榮譽稱號,按以下分值加分:縣級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2分,國家級加3分。同一年度獲同一獎項,取最高獎勵分值予以加分,不重複加分,此項加分3分封頂。
3.優課賽獲獎加分
凡在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優課(高效課堂)賽中獲獎,總成績按以下分值加分: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
縣級 | 0.5 | 0.3 | 0.1 |
市級 | 1 | 0.8 | 0.5 |
省級 | 2 | 1.5 | 1 |
國家級 | 3 | 2.5 | 2 |
同一年度同一活動獲獎,取最高獎勵分值予以加分,不重複加分,此項加分3分封頂。
以上獲獎加分的.證書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30日。
(四)錄取
1.將筆試成績和加分相加算出總成績,分崗位等額錄取。若出現末位總分並列的,則錄取筆試成績高者,若筆試成績相同,則錄取教齡長者。
2.上述五所選調學校教師參加此次選調考試並錄取所產生的空缺,將根據相應崗位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
(五)公示
根據錄取情況,在萬安教育網上公示選調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中國小校要按縣教育體育局的要求及時將選調教師的精神傳達到每位符合條件的教師。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分結果和總成績均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嚴明考試紀律。採取全封閉形式,嚴禁假公濟私現象發生。
監督諮詢電話:
縣監察局:0796—5701011
縣人社局:0796—5839855
縣教體局:0796—570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