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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

物業管理師 閱讀(1.56W)

註冊物業管理師是指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舉辦的全國統一考試,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證書後再經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進行註冊,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註冊證,註冊證有效期3年.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是註冊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僅供參考!

註冊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

  【註冊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發展歷程】

相比較來說,註冊物業管理師是最具權威的物業管理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官員曾明確指出,《物業管理條例》中所指的執業資格證書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註冊物業管理師》考試認證證書。許多機構稱呼的《註冊物業管理師》都是原勞動部的物業管理師。

2007年國家實行大部制度,建設部合併,同時人事部與勞動部合併,註冊物業管理師在全國範圍暫停考試。

2010年,由於原勞動部主辦的物業管理師與建設部和人事部主辦的註冊物業管理師有部分重疊,暫停了原勞動部的物業管理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協調,註冊物業管理師計劃自2010年適當時候開考。

2005年12月1日

《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開始實施;

2006年8月

《註冊物業管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全套五本,4門課程,包括《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物業經營管理》及《考試大綱》;

2006年9月

全國《註冊物業管理師》第一批師資培訓舉行;

2006年11月至 2007年5月

第一批符合條件的一千餘位全國註冊物業管理師認定考試大會舉行,認定人員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考試;

2007年至2009年

全國各地方物業協會與北京亞太教育物業管理研究中心累計舉辦註冊物業管理師培訓一萬五千人次;

2010年5月

《註冊物業管理師》新版考試輔導教材由北京亞太教育研究院物業管理研究中心編寫出版。

2010年5月27日

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9號)已於正式下發,檔案規定2010年度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資格考試)於10月23日和24日舉行。符合考試檔案規定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報考人員,向當地資格考試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免考事宜。

2011年5月1日

2011年全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用書(修訂版)由北京亞太教育研究院物業管理研究中心編寫,中國工人出版社正式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