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
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兩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兩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 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兩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免兩科)條件。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管理經營》兩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
相關要求
(一)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共4個科目。《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科目為客觀題試卷,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物業管理實務》科目為主客觀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作答,考生應考時須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