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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註冊物業管理師報名條件

物業管理師 閱讀(1.56W)

 報考條件

浙江註冊物業管理師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週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獲得證書的條件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