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設部《關於印發〈物業管理師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認定考試辦法〉》(國人部發〔2005〕95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附件3)。按照《關於2010年舉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9號)的`規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級別3(免一科)的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稽核報考條件。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有關事項
(一)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以及該報考人員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由於閱卷工作採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資訊管理
考試資訊採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資訊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程式碼為: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40.物業管理師 | 04.考全科 | 01.物業管理 | 1.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
2.物業經營管理 | |||
3.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
4.物業管理實務 | |||
02.免二科 | 01.物業管理 | 3.物業管理綜合能力 | |
4.物業管理實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