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1.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按滿週年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3科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物業管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於考場指定處。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