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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註冊物業管理師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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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河北註冊物業管理師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二)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三)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四)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五)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六)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並於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考試科目說明及須知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5號)檔案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按照《關於2010年舉行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9號)的規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級別3(免一科)的報考。

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共設《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客觀題)、《物業經營管理》(客觀題)、《物業管理綜合能力》(主客觀題混合)、《物業管理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參加2個科目(級別為免二科)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字程式設計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後收回。

客觀題各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全國統一實施網路閱卷。考生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試結束後將對考試答題資訊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並且防範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