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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路造價師管理知識:專案資金籌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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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專案資本金籌措的渠道、負債籌資的渠道以及資金成本的含義與計算的掌握程度,考察了應考人員對專案資金籌措的基本要求、資本金制度的熟悉程度,重點考察應考人員對專案資金籌措的要求、資本金的定義、資本金制度的規定、資本金的來源、資本金籌資與負債籌資的渠道,各種籌資方式的優缺點以及不同籌資方式資金成本的計算等基本內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2017公路造價師管理知識:專案資金籌措渠道

  一、專案籌資的基本要求

1.合理確定資金需要量,力求提高籌資效果

2.認真選擇資金來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

3.適時取得資金,保證資金投放的需要

4.適當維持自有資金比例,正確安排舉債經營

1.合理確定資金需要量,力求提高籌資效果

無論通過什麼渠道,採取什麼方式籌集資金,都應首先確定資金的需要量。在確定資金需要量的時候既要避免資金不足影響專案的牛產經營和分展:又要避免因為資金的過剩造成浪費,影響了資金使用的效果。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必須預測與確定未來資金的需要量,以便於選擇合適的渠道與方式,籌集所需的資金,防止籌資不足或籌資過剩,提高資金的使用效果。

2.認真選擇資金來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

專案籌集資金可以採用的渠道和方式多種多樣,不同渠道和方式籌資的難易程度、資金成本和風險各不一樣。綜合考慮籌資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資金佔用費(利息等)和資金籌集費(發行費等),選擇最經濟方便的渠道和方式,以使綜合的資金成本最低。

3.適時取得資金,保證資金投放的需要

資金籌集必須有時間上的安排,這取決於投資過程中資金需要的數量和時間。資金佔用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到資金的成本。合理安排籌資與投資,使資金在時間上互相銜接,避免因取得資金過早而造成使用前的閒置而多支付的資金成本或由於取得資金時間的滯後而耽誤投資的有利時機。

4.適當維持自有資金比例,正確安排舉債經營

舉債經營即專案通過負債籌措資金來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舉債經營可以給專案帶來一定的好處,因為借款利息可在所得稅前列人成本費用,對專案淨利潤影響較小,能夠提高自有資金使用效果;並且當專案的淨利潤大於籌集資金的成本時,負債比例的提高可以專案的淨利潤。但負債的多少必須與自有資金和償債能力的要求相適應。如負債過多,會發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降低專案的信用程度,甚至會由於喪失償債能力而面臨破產。因此,專案法人在考慮自有資金與負債的比例時既要充分利用舉債經營的積極作用,又要避免可能產生的債務風險。

  二、專案資本金制度

1996年根據《國務院關於固定投資專案試行資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規定,各種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必須實行資本金制度。

資本金定義:所謂投資專案資本金,是指在投資專案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對投資專案來說屬於非債務性資金,專案法人不承擔這部分資金的任何利息和債務。投資者可按其出資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也可以轉讓其出資,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1.專案資本金制度的實施範圍

主要用財政預算內資金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專案不實行資本金制度。

對於各種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其中包括國有單位的基本建設、技術改造、房地產專案和集體投資專案,都必須首先落實資本金才能進行建設。

實行資本金制度的投資專案,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要就資本金籌措情況作出詳細說明,包括出資方、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資本金認繳進度等有關內容。上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時需附有各出資方承諾出資的檔案,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還需附有資產評估證明等有關材料

計算資本金基數是總投資,是指投資專案的固定資產投資與鋪底流動資金之和。投資專案資本金佔總投資的比例,根據不同行業和專案的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1)交通運輸、煤炭專案,資本金比例為35%及以上;

(2)鋼鐵、郵電、化肥專案,資本金比例為25%及以上;

(3)電力、機電、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輕工、紡織、商貿及其他行業的專案,資本金比例為20%及以上。

經國務院批准,對個別情況特殊的國家重點建設專案,可以適當降低資本比例。

2.專案資本金來源

專案資本金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但必須經過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評估作價。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比例不得超過投資專案資本金總額的20%。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投資者以貨幣方式繳納的資本金,其資金來源有:

(1)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內資金、國家批准的各種專項建設基金、經營性基本建設基金回收的本息、土地批租收人、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收人、地方人民政府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的各種規費及其他預算外資金;主要指政府這一塊;

(2)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及企業法人的所有者權益、企業折舊資金以及投資者按照國家規定從資金市場上籌措的資金;

(3)社會個人合法所有的資金;

(4)國家規定的其他可以用作投資專案資本金的資金。

對某些投資回報率穩定、收益可靠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投資專案以及經濟效益好的競爭性投資專案,經國務院批准,可以試行通過可轉換債券或組建股份制公司發行股票方式籌措資本金。

為扶持不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國家主要通過在投資專案資本金中適當增加國家投資比重,在信貸資金中適當增加政策性貸款比重以及適當延長政策性貸款的還款期等措施增強其投融資能力。

  三、專案資本金的籌措渠道

專案的資金來源可分為投人資金和借人資金,前者形成專案的資本金,後者形成專案的負債。

專案資本金是指投資專案總投資中必須包含一定比例的、由出資方實繳的資金,這部分資金對專案的法人而言屬非負債金。除了主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用財政預算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專案外,大部分專案都應實行資本金制度。資本金可以包括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要有比例的要求。

根據出資方的不同專案資本金分為國家出資、法人出資和個出資。

專案出資可以是通過爭取國家財政預算內投資、發行股票、自籌資金和利用外資直接投資。

1.國家預算內投資

國家預算內投資,簡稱“國家投資”,是指以國家預算資金為來源並列人國家計劃的固定資產投資。目前包括:國家預算、地方財政、主管部門和國家專業投資撥給或委託銀行貸給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撥款及中央基本建設基金、撥給企業單位的更新改造撥款,以及中央財政安排的專項撥款中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

國家預算內投資目前雖然佔全社會固定資產總投資的比重較低,但它是能源、交通、原材裡料以及國防科研、文教衛生、行政事業建設專案投資的主要來源,對於整個投資結構的調整起(著主導性的作用。

2.自籌投資

自籌投資指建設單位報告期收到的用於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上級主管部門、地方和單位、城鄉個人的自籌資金組成。目前,自籌投資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一半,已成為籌集建退專案資金的主要渠道。建設專案自籌資金來源必須正當。應上交財政的各項資金和國家有指定用途的專款,以及銀行貸款、信託投資、流動資金不可用於自籌投資。自籌投資必須納人國家計劃,並控制在國家確定的投資總規模以內;自籌投資要符合一定時期國家確定的投資使映用方向,投資結構趨向應合理,以提高自籌投資的經濟效益。

3.發行股票

(1)股票的種類

按股東承擔風險和享有權益的大小,股票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兩類。

①優先股:在公司利潤分配方面較普通股有優先權的股份。優先股的股東按一定的比例取得固定股息;企業倒閉時,能優先得到剩下的可分配給股東的部分財產。

②普通股:在公司利潤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普通股股東除能分得股息外,還可在公司盈利較多時再分享紅利。所以普通股獲利水平與公司盈虧息息相關。股票持有人不僅可據此分攤股息和獲得股票漲價時的利益,還有選舉該公司董事、監事的機會,有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

(2)發行股票籌資的優點

①以股票籌資是一種有彈性的融資方式。由於股息或紅利不像利息那樣必須按期支付,當公司經營不佳或現金短缺時,董事會有權決定不發股息或紅利,因而公司融資風險低。

②股票無到期日。其投資屬永久性投資,公司不需為償還資金而擔心。

③發行股票籌集資金可降低公司負債比率,提高公司財務信用,增加公司今後的融資能力。

(3)發行股票籌資的缺點

①資金成本高。購買股票承擔的風險比購買債券高,投資者只有在股票的投資報酬高於債券的利息收人時,才願意投資於股票。另外債券利息可在稅前扣除,而股息和紅利須在稅後利潤中支付,這樣就使股票籌資的資金成本大大高於債券籌資的資金成本。

②增發普通股須給新股東投票權和控制權,降低原有股東的控制權。

4.吸收國外資本直接投資

吸引國外資本直接投資主要包括與外商合資經營、合作經營、合作開發及外商獨資經營等形式,國外資本直接投資方式的特點是:不發生債權債務關係,但要讓出一部分管理權,並且要支付一部分利潤。

(1)合資經營(股權式經營)。合資經營是外國公司、企業或個人經我國政府批准,同我國的'公司、企業在我國境內舉辦合營企業。合資經營企業由合營各方出資認股組成,各方出資多寡,由雙方協商確定,但外方出資不得低於一定比例。合資企業各方的出資方式可以是現金、實物,也可以是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但不能超出其出資額的一定比例,合營各方按照其出資比例對企業實施控制權、分享收益和承擔風險。

(2)合作經營(契約式經營)。這種經營方式是一種無股權的契約式經濟組織,是由我方提供土地、廠房、勞動力,由國外合作方提供資金、技術或裝置,共同興辦的企業。合作經營企業的合作雙方權利、責任、義務由雙方協商並用“協議”或“合同”加以規定。

(3)合作開發。主要指對海上石油和其他資源的合作勘探開發,合作的方式與合作經營類似。合作勘探開發,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分享產品或利潤。

(4)外資獨營。外資獨營是由外國投資者獨自投資和經營的企業形式。按我國規定,外國投資者可以在經濟特區、開發區及其他經我國政府批准的地區開辦獨資企業,企業的產、供、銷由外國投資者自行規定。外資獨營企業的一切活動應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我國政府的有關規定,並照章納稅。納稅後的利潤,可通過中國銀行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四、負債籌資渠道

專案的負債是指專案承擔的能夠以貨幣計量且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它是專案籌資的重要方式,一般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裝置租賃和借入國外資金等籌資渠道。

1.銀行貨款

專案銀行貸款是銀行利用信貸資金所發放的投資性貸款。銀行信貸成為了建設專案投資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

2.發行債券

我國發行的債券又分為國家債券、地方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

(1)債券籌資的優點

①支出固定。不論企業將來盈利如何,它只需付給持券人固定的債券利息。

②企業控制權不變。債券持有者無權參與企業管理,因此公司原有投資者控制權不因發行債券而受到影響。

③少納所得稅。合理的債券利息可計人成本,實際上等於政府為企業負擔了部分債券的利息。

④可以提高自有資金的利潤率。如果說企業投資報酬率大於利息率,由於財務槓桿的作用,發行債券可提高股東投資報酬率。

(2)債券籌資的缺點

①固定利息支出會使企業承受一定的風險。特別是在企業盈利波動較大時,按期償還本較為困難。

②發行債券會提高企業負債比率,增加企業風險,降低企業的財務信譽。

③債券合約的條款,常常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有較多的限制,如限制企業在償還期內再向別戶借款、未按時支付到期債券利息不得發行新債券、限制分發股息等,所以企業發行債券在一程度上約束了企業從外部籌資的擴充套件能力。

一般來講,當企業預測未來市場銷售情況良好,盈利穩定,預計未來物價上漲較快,企業負債率不高時可以考慮以發行股票的形式進行籌資。

3.裝置租賃

裝置租賃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訂立契約,由出租人購買裝置,承租人在一定的時期內使用,並按期交納租金。租賃期間裝置的產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權,中途不得解約。期滿後,承租人可以從以下的處理方法中選擇:將所租裝置退還出租人、延長租期、作價購進所租裝置、要求出租人更新裝置,另訂租約。

裝置租賃的方式可分為:

(1)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裝置租賃的重要形式,它實際上屬於前面所介紹的狹義專案融資的範疇。其出租過程為:先由承租人選定製造廠家,並就點的型號、技術、價格、交貨期等與製造廠家商定;再與租賃公司就租金、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緲協議,簽訂租賃合同;然後由租賃公司通過向銀行借款等方式籌措資金,按照承租人與生產廠家商定的條件將裝置買下;最後根據合同出租給承租人。融資租賃是一種融資的籌資方式。融資租賃還有利於及時引進裝置,加速技術改造。但融資租賃的成本相對較高,一般情況下,融資租賃的資金成本率比其他籌資方式(如債券和銀行貸款)的資金成本率高。

(2)經營租賃

出租人將自己經營的出租裝置進行反覆出租,直至裝置報廢或淘汰為止的租賃業務。

(3)服務租賃

主要用於車輛的租賃,即租賃公司向用戶計程車輛時,還提供保養、維修、檢車、事故處理業務。

(4)借用國外資金

借用國外資金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途徑。

(l)外國政府貸款

是指外國政府通過財政預算每年撥出一定款項,直接向我國政府提供的貸款。這種貸款的龔是利率低,期限較長),但數額有限。所以這種貸款比較適合用於建設週期長、金額較大的工程建設專案(如發電站、港口、鐵路及能源開發等專案)。

(2)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主要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亞洲開發銀行等組織提供的貸款。近年來,我國利用大量世界銀行貸款進行專案建設。這類貸款由我國財政部負責談判並簽訂協議。各種大型專案由世界銀行直接貸款,各中小工業專案由中國投資銀行負責轉貸,各中小農業專案由中國農業銀行負責轉貸。

(3)國外商業銀行貸款

包括國外開發銀行、投資銀行、長期信用銀行以及開發金融公司對我國提供的貸款。建設專案投資貸款主要是向國外銀行籌措中長期資金,一般通過中國銀行、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中國投資銀行辦理。這種貸款的特點是可以較快籌集大額資金,借得資金可由借款人自由支配,但利息和費用負擔較重。

(4)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

債券的償付期限較長,籌得的款項可以自由運用。但債券發行手續比較繁瑣,且發行費用較高,同時還要求發行人有較高的信譽,精通國際金融業務。所以這種籌資方式適用於資金運用要求自由且投資回報率較高的專案。

(5)吸收外國銀行、企業和個人存款

吸收國外的存款主要是通過我國的金融機構(主要是中國銀行),特別是設在經濟特區、開發區和海外的金融機構,廣泛吸收包括私人客戶外匯存款、同業銀行存款、企業外匯存款在內的各類外匯存款。這類存款的特點是分散、流動性大,但成本低、風險小。若安排得當,不失為利用外資的一種好方式。

(6)利用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是西方國家政府為鼓勵資本和商品輸出而設定的專門信貸。這種貸款的特點是利息率較低,期限一般為10-15年,借方所借款項只能用於購買出口信貸國的裝置。出口信貸可根據貸款物件的不同分為買方信貸與賣方信貸。買方信貸是指發放出口信貸的銀行將貸款直接貸給國外進口者(即買方);賣方信貸是指發放出口信貸的銀行將資金貸給本國的出口者(即賣方)以便賣方將產品賒賣給國外進口者(即買方),而不致發生資金週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