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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考點:與工程專案有關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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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專案的投資與建設過程中,所要繳納的主要稅收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可視作稅收)。此外,針對其佔有的財產和行為,還涉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進出口關稅等的徵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與工程專案有關的稅收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考點:與工程專案有關的稅收

(一)營業稅

1.納稅人

營業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作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的單位是指發生應稅行為、並向對方收取貨幣、貨物和其他經濟利益的.單位,無論其是否獨立核算,均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作為營業稅納稅義務人的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有經營行為的個人。

2.納稅物件

納稅物件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三個方面:

主要包括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和服務業7項

具體包括銷售建築物或構築物、銷售其他土地附著物;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視同銷售不動產;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在轉讓該項股權時,也視同銷售不動產

3.計稅依據和稅率

(1)計稅依據。我國營業稅計稅依據為計稅營業額。營業稅屬於價內稅。

作為計稅依據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時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均應依法併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

建築業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計稅依據的具體規定如下:

1)總承包企業將工程分包時,以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單位價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2)從事建築、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的,無論是“包工包料”還是“包工不包料”,營業額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格;從事安裝工程作業的,凡安裝的裝置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營業額包括裝置價款營業額;

3)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納營業稅;自建房屋對外銷售(不包括個人自建自用住房銷售)的,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4)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2)稅率。營業稅實行差別比例稅率,對同一行業實行同一稅率,對不同行業實行不同稅率。

應納稅額=計稅營業額×適用稅率

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納稅人兼營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或不能準確核算的,其應稅勞務與貨物或非應稅勞務一併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基本建設單位和從事建築安裝業務的企業附設的工廠、車間生產的水泥預製構件、其他構件或建築材料,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的建築工程的,應在移送使用時徵收增值稅。但對其在建築現場製造的預製構件,凡直接用於本單位或本企業建築工程的,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例:甲建築公司以16000萬元的總承包額中標為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承建一幢寫字樓,之後甲建築公司又將該寫字樓工程的裝飾工程以7000萬元分包給乙建築公司。工程完工後,房地產開發公司用其自有的市值4000萬元的兩幢普通住宅樓抵頂了應付給甲建築公司的工程勞務費;甲建築公司將一幢普通住宅樓自用,另一幢市值2200萬元的普通住宅抵頂了應付給乙建築公司的工程勞務費。試分別計算有關各方應繳納和應扣繳的營業稅稅款。

解:(1)甲建築公司應繳建築業營業稅=(16000-7000)×3%=270(萬元)

(2)甲建築公司應代扣代繳乙建築公司建築業營業稅=7000×3%=210(萬元)

(3)房地產公司應繳銷售不動產營業稅=4000×5%=200(萬元)

(4)甲建築公司應繳銷售不動產營業稅=2200X5%=110(萬元)

例:某生產企業轉讓10年前建成的舊生產車間,取得收入1200萬元,該車間的原值為1000萬元,已提取折舊400萬元。還轉讓一塊土地使用權,取得收入560萬元。年初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時支付金額420萬元,轉讓時發生相關費用6萬元。試確定該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

解:應繳納營業稅=1200×5%+(560-420)×5%=67(萬元)

4.納稅地點

5.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

(1)試點時間及地區。自2018年12月1日首先由上海作為試點城市開始,至今已分批擴大至北京等8個省(直轄市)。

(2)試點行業。試點地區先在交通運輸業、部分現代服務業等生產性服務業開展試點,逐步推廣至其他行業。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全行業試點。

(3)稅率: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2)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3)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4)改革試點期間過渡性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