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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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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做好全市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相關工作,制定本公告。

2017年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一、引進人數

2017年全市事業單位計劃引進研究生305名。引進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2017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並具備相應學位;

5.碩士研究生35週歲以下(1982年7月10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5週歲(1972年7月10日以後出生);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引進崗位所設專業和程式碼以教育部1997年頒佈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2011

年頒佈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為準。

9.2017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17年7月10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烏蘭察布市服務未滿五年的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在讀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研究生(不含2017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6.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並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人才引進報名宣傳工作

(一)報名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直接登入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網址:www.wmpta.org.cn)進行網上報名。

(二)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2017年7月14日17:30前。

(三)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報名時,應聘者須按要求在網上籤署考試誠信承諾書並填寫《2017年烏蘭察布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相關資訊,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所讀大學起止年月)和工作經歷(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四)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實時查詢各引進崗位報名人數。

(五)應聘者在反覆核對所填每一項資訊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應聘人員報名資訊一經提交,不再更改。

(六)本次人才引進公告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人才網上進行宣傳。

(七)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資訊或隱瞞重要資訊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資格審查

(一)人才引進資格審查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17年7月15日-2017年7月17日;地點: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二樓服務大廳

(三)考生參加資格複審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烏蘭察布市2017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影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3.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影印件(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和影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下載列印);

4.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創新性科技成果或研究成果鑑定證書、智慧財產權證書、榮譽證書等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在參加資格審查時,考生屬於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於企業職工並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確定進入考試或考核人員範圍。

1.應聘博士研究生崗位的人員,不佔用引進崗位計劃數,經稽核符合崗位引進條件,直接進入考核體檢;

2.碩士研究生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數低於或等於該崗位人才引進計劃數,直接進入考核體檢,不進行筆試;應聘人數超出崗位人才引進計劃數的,全部參加考試。

3.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待筆試結束後按照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人才實際引進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選。

4.市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將擬直接引進人員和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上公佈。

(五)報名確認

1.經資格審查合格擬直接引進人員,須於2017年7月20日9:00—7月21日17:30登陸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交費,報名費20元/人,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通過資格審查且須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須於2017年7月20日9:00—7月21日17:30登陸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交費,筆試考務費70元/人(報名費每人20元,筆試考務費每人50元),即完成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六)報名查詢時間(查詢報名是否成功):2017年7月22日。

(七)退費。符合減免報名費、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考試結束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名表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稽核後,按規定標準退給考生(2017年畢業生免收報名費、考務費,2016年畢業生減半收取,2015年及以前的'畢業生收全費)。具體退費時間、地點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上另行通知。

(八)網上列印准考證時間:2017年7月26日—7月30日。

(九)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准考證。

(十)凡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個人錯填民族資訊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資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審查的,取消引進聘用資格。

  五、考試

(一)筆試不指定教材,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採用閉卷方式進行。“蒙古語授課”崗位和集寧師範學院“圖書管理”崗位中的“中國少數民族語文文學專業(蒙授)”試卷用蒙古文制卷,應聘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崗位試卷統一漢文制卷,應聘人員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政策加分條件

1.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2.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須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確認。

(三)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四)筆試時間、地點:2017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准考證入場。

(五)應聘人員參加筆試的總成績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公佈。

(六)進入考核體檢範圍的人員最後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如果經考核和體檢後超出引進計劃的採取筆試方式加試。

(七)本次人才引進考核、體檢等環節遞補工作,按照引進部門和地區分別由市直主管部門和旗縣市區人才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六、考核和體檢

(一)對擬直接引進人員的考核。市直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擬直接引進人員考核工作。旗縣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擬直接引進人員考核工作。考核採取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專業測試或結構化人才測試打分等方式進行並形成人才測評報告。經人才測評合格的人員進入體檢並在網上公佈,不合格人員取消引進聘用資格。

(二)對參加考試引進人員的考核。市直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參加考試引進人員的考核和遞補工作。各旗縣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參加考試引進人員的考核和遞補工作。考核通過審閱擬聘人員檔案材料和了解現實表現等方式進行。考核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表現等。應聘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體檢。體檢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在市人事考試資訊網上公佈。應聘者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及管理

(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應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2017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三)引進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後,考生放棄或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引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擬聘用人員一經辦理聘用手續後,5年內不能調動工作或參加其它機關事業單位的考錄聘用。

(五)引進人員管理。引進人員按其引進單位所屬地區由市和旗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與用人單位雙重管理。用人單位要合理安排、調整引進人員的崗位,並將崗位、職務變更、調離或辭職等情況及時向組織人社部門備案。用人單位每年不定期對引進人員進行一次單獨考核,或在年度考核幹部把引進人員作為單列物件進行考核,也可結合所在單位年度考核一併進行。考核結果報送市或各旗縣市區組織部、人社局。

  八、其他事項

(一)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人才引進工作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者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人才引進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絡卡等,均與本次人才引進考試無關。

(三)本次人才引進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資訊,將在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資訊網上釋出,請予關注。應聘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要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資訊溝通不暢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本方案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474-8150963(烏蘭察布市人事考試中心)

政策諮詢電話:0474-8320020(烏蘭察布市委組織部人才科)

0474-8301779(烏蘭察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強市辦公室)

諮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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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烏蘭察布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點選檢視)

2.《2017年烏蘭察布市市直高校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點選檢視)

3.《2017年烏蘭察布市各旗縣市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需求目錄》(點選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