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積極應對工程專案可能發生的觸電、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擊打、高處墜落、火災和坍塌事故,及時有序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迅速排程所需救援人員、裝置和物資,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 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救援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專案自救和相關單位救援相結合。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專案部首先採取自己救援,同時報告給公司,建設單位和有關主管部門,必要時請求相關單位和政府救援。
4)科學救援,預防為主。採取先進的救援技術,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事故的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專案正常狀態下的風險評估、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不斷完善裝備,定期進行預案演練。
5)針對本工程特點,結合實際,制定出明確、具體和可操作性《預案》,實現救援行動的快速、有效、高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本工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重傷一人及以上的觸
電、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火災、管線損壞、坍塌、颱風(暴雨)和洪澇或一次經濟損失5萬元及以上等生產安全事故。
3、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型別、概率、程度和易發部位(見下表)
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況一覽表
4、應急組織與工作職責
4.1 應急組織
工程專案部成立以專案經理為首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
成員:技術負責、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隊長等
4.2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
1)全面掌握事故現場情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和協調工作;
2)迅速開展救援工作,並技術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或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事故發生情況及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3)同意調配施救人員、資金、物資、器材;
4)釋出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資訊
5)承辦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2、副組長職責
1)保護現場,實施搶救;
2)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3)落實現場整改措施,恢復生產;
4)承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成員職責
1)具體搶救、護送傷員到最近的醫院救治;
2)運送救援人員、物資、器材;
3)負責現場警戒、值班、事故救援情況記錄、通訊聯絡;
4)承辦指揮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5、應急救援裝置器材
5.1 通用類
小汽車或商務車、急救箱(內備:止血繃帶、急救藥品、常用藥品等)
5.2 專業類
絕緣手套、絕緣鉗、鐵鍬、水桶、乾粉滅火器、防毒面罩、擔架、軟爬梯、挖掘機、吊車、高壓注漿裝置、汙水泵、水泥、水玻璃、草包、導流管等。
6、應急培訓與演練
6.1 應急培訓
工程專案在開工前專案部應組織專案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相關方面的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分工與職責,事故報告方式,應急救援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應急救援裝置器材(用品)正確使用,搶救觸電、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物體打擊、墜落、管線搶險、燒傷、掩埋等人員知識能力教育以及撲滅火災的知識能力教育。
6.2 應急演練
專案部在開工前期適當時候應組織全體參建人員對最容易發生的事故進行
應急演練,演練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總結,通過實戰演練達到提高應急救援指揮能力、救援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7、事故報告
7.1 事故報告方式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或發現人應在第一時間用電話向現場值班負責人和專案經理報告,專案經理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按事先編制的預案組織救援。現場值班負責人或專案經理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用電話分別向公司總經理和安全生產部、總包單位報告,同時向當地市(縣)建工局、安監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請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支援和幫助。
情況非常緊急時,現場負責人或專案經理可直接向110、120、119或者管線產權主管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詳細準確(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情況及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還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和急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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