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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電安全預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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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電管理

施工用電安全預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⑴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5臺以上或裝置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專案,應編制專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⑵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以下和裝置總容量在50kw以下的專案,應制定專案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案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案技術負責人稽核,經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批准後方能實施。

⑷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佈置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完成,並經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⑸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履行第⑶條審批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對人員的要求

⑴對現場電工的要求

① 現場電工必須經過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② 現場電工的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③ 安裝、維修和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現場電工完成。

⑵對各類用電人員的要求

① 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裝置的效能。

② 使用裝置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裝置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檢查安全裝置 和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③停用的裝置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④負責保護所用的開關箱、負載線和保護零線,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⑤搬遷或移動電器裝置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3、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安全操作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⑴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頭、電氣裝置、電燈等。

⑵使用電氣裝置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⑶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⑷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溼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上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後再進行作業。

⑸搬遷或移動電氣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

⑹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

⑺禁止在電線上掛晒物料。

⑻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

⑼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

⑽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

4、外電防護

⑴在建專案不得在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⑵在建工程、施工設施、機械裝置等與電線線路的距離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中關於最小安全操作距離的要求。當操作距離達不到規範要求時,必須採取防護措施。

⑶防護措施:

①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

②防護設施必須使用非導電材料,並考慮到防護棚本身的安全(防風、防大雨、防雪等)。

③特殊情況下無法採用防護設施,則應與關部門協商,採取停電、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

5、接地、接零與防雷

⑴一般規定

①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②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線。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③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裝置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裝置作保護接地。

④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

⑤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⑥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作它用。重複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線 ⑦保護零線的統一標誌為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

⑵保護接零

①下列電氣裝置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

a 電機、變壓器、電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裝置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索、起重機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等。

f安裝在電力線路杆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氣裝置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②正常情況下,下列電氣裝置不帶電的外露導電部分,可不作保護接零: a在木質、瀝青等不良導電地坪的乾燥房間,交流電壓380V及其以下的電氣裝置金屬外殼(當維修人員可能同時觸及電氣裝置金屬外殼和接地金屬物件時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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