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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基坑施工的安全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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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一旦出現了滲水或漏水,應根據水量大小,採用坑底設溝排水、引流修補、密實混凝土封堵、壓密注漿、高壓噴射注漿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

建築工程基坑施工的安全應急措施

2)如果水泥土牆等重力式支護結構位移超過設計估值時,應做好位移監測,撐握發展趨勢。如果位移持續發展,超過設計值較多時,則應採用水泥土牆背後解除安裝、加快墊層施工及加大墊層厚度和加設支撐等方法及時處理。

3)如果懸臂式支護結構位移超過設計值時,應採取加設支撐或錨杆、支護牆背卸土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如果懸臂式支護結構發生深層滑移時,應及時澆築墊層。

4)如果支撐式支護結構發生牆背土體沉陷,應採取增設坑外回灌井、進行坑底加固、墊層隨挖隨澆、加厚墊層或採用配筋墊層、設定坑底支撐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

5)對於輕微的流沙現象,在基坑開挖後可採用加快墊層澆築或加厚墊層的方法“壓住”流砂。對於較嚴重的.流沙,應增加坑內降水措施進行處理。

6)如果發生管湧,可以在支護牆前再打設一排鋼板樁,在鋼板樁與支護牆間進行注漿。

7)對鄰近建築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以採用回灌井、跟蹤注漿等方法。對於沉降很大,而壓密注漿又不能控制的建築,如果基礎是鋼筋混凝土的,則可以考慮採用靜力錨杆壓樁的方法進行處理。

8)對於基坑周圍管線保護的應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設回灌井、打設封閉樁或管線架空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