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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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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都是為預防萬一而設。如下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事故的一些預防措施彙總,希望對大家有所作用。

事故的預防措施

交通事故預防措施

1、“三先、四慢、五不準”

“三先”是指:遇到對方來車處理情況是應該先停、先讓、先減速。“四慢”指車速的控制應做到遇到情況慢、見到警告標誌慢、過橋樑和鐵路慢。“五不準“是指:行車中不準強行超車、不準下坡放空檔、不準開車談笑吃東西、不準酒後開車、不準將車交給非駕駛員開。

2、“六要、六不要”

一要保持安全車速,不要開快車;二要行車禮讓,不要與他車搶道爭高低;三要認真對待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不要開故障車;四要頭腦清醒。不要疲勞開車;五要集中精力,不要麻痺大意;六要謙虛謹慎,不要驕傲忘乎所以。

3、“十禁、十不禁”

“十禁”是指:一禁開快逞英雄;二禁遇到不禮貌車時開賭氣車;三禁長途行車趕任務開急躁車;四禁情況不明開冒險車;五禁無交通管理開“自由”車;六禁完成任務後開放鬆車;七禁霸道行車;八禁駕駛室超坐人員;九禁未被准許開他人車輛;十禁裝載不符規定。

“十不禁”是指:一不準開不符合行駛規定條件的車輛;二不準駕駛與證照不符的車輛;三不準在貨車掛車、自動傾卸車、平板拖車、起重車(除駕駛員室外)上乘人;四不準教練車載人或運載危險品;五不準闖禁令標誌;六不準強行超車和故意不讓;七不準在下坡時熄火滑行;八不準後溜發動;九不準違反有關行駛速度、會車、車距、轉彎、停車放等到規定動作;十不準搞直流供油。

  用電事故預防措施

1、不要超負荷用電。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裝置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偽劣的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3、不要私自請無資質的裝修隊及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裝置,安裝、修理電器用具要找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

4、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器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把三眼插頭改為二眼插頭。

5、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等代替熔斷絲。

6、晒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晒衣竿擱在電線上。

7、在更換熔斷絲、拆修電器或移動電器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8、使用電熨斗、電吹風、電爐等家用電熱器時,人不要離開。

9、房間內無人時,飲水機應關閉電源。

10、發現電器裝置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11、加熱裝置上不能烘烤衣物。

12、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將有破損的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13、電氣裝置的外殼按有關規定安全規程進行防護性接地或接零。

14、使用手電鑽、電砂輪等手用電動工具時,必須:

(1)安設漏電保護器,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防護接地或接零。

(2)操作時應戴好絕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3)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防止軋斷導線發生觸電。

15、雷雨天,不可靠近高壓電杆、鐵塔、避雷針的接地電線20米以內,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16、打掃衛生、擦拭裝置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溼布去擦拭電氣裝置,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17、發生電氣化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黃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器材滅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因為它們有導電的危險。

  火災事故預防措施

1、在公共場所使用電熱裝置時,要遠離可燃物。如紅外線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溫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質,很容易引起火災。

2、使用的照明燈具要與可燃物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比如6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35-180℃;100W的白熾燈,表面溫度可達170-220℃。所以,當燈泡與可燃物接觸時間一長,就會引燃起火。

3、在公共場所人們維修電器裝置使用的電烙鐵,用完後,也應先拔掉電源插頭,然後放在阻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萬不要放在地板上和書桌上,以防溫度過高而引起地板和書桌等可燃物起火。

4、電褥子的連續使用時間一般不超過4個小時。應注意,切莫偷偷的使用,更不要將電熱杯等放在床下燒水或做飯。在收聽收看完收音機、電視機節目後,要及時關閉電源,人離開房間時,要將電源插頭拔掉。不要躺(斜臥)在床上吸菸,特別是酒後不要臥床吸菸。以防入睡後菸頭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災。

5、舉辦大型活動時,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共場所。因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劇場、俱樂部演出時,使用的發令槍紙、鞭炮、煙火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人監護,並遠離可燃物。

6、公共場所停電後,使用蠟燭等照明時,要離可燃物遠一些,並將其固定在非燃燒體的材料上。同時現場不能離人,當人員要做其它的工作暫離現場時,要將蠟燭熄滅。防止蠟燭燃燒到最後或倒後引著其它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災事故。

7、安裝電氣裝置時,切不可超容量安裝。

  坍塌事故預防措施

1、坑、溝、槽土方開挖,深度超過1.5米以下的,必須按規定放坡或支護。

2、挖掘土方應從上而下施工,禁止採用挖空底腳的操作方法,並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規定放置或外運,不得隨意沿圍牆或臨時建築堆放。

4、基坑、井坑的邊坡和支護系統應隨時檢查,發現邊坡有裂痕,疏鬆等危險徵兆,應立即疏散人員採取加固措施,消除隱患。

5、挖孔施工應按照“人工挖孔樁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6、各種模板支撐,必須按照模板支撐設計方案要求,立杆、橫杆間距必須滿足要不能減少和擴大,特別是採用木支撐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時坍塌。

7、施工中必須嚴格控制建築材料、模板、施工機械、機具或其他物料在樓層或屋面的堆放數量和重量,以避免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造成樓板或屋面斷裂坍塌。

8、距臨時圍牆2米內不能搭建宿舍、倉庫等設施。

9、安裝和拆除大模板,吊車司機與安裝人員應經常檢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穩起、穩落、穩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擺動,碰撞其他物體,造成倒塌。

10、拆除工程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部門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工,較簡單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11、拆除建築物,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某一部分的時候,應該防止其他部分發生坍塌。

12、除建築物一般不能採用推倒辦法,遇有特殊情況必須採用推倒方法的時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⑴砍切牆根的深度不能超過牆厚的三分之一,牆的厚度小於兩塊半磚的時候,不許進行掏掘。

⑵為防止牆壁向掏掘方向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撐撐牢。

⑶建築物推倒前,應該發出訊號,待全體工作人員避至安全地帶後,才能進行。

13、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