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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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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類事故的預防監控措

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一)個體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溼作業末採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裝置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 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 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裝置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 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 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定,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汙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 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 按照《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⑧ 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後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 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定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 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執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 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定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並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 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後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 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裝置未按說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裝置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執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裝置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 機械裝置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裝置不得使用。

② 按規範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③ 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 處在執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 機械裝置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2)預防措施

① 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 嚴禁現場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 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二)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預防監控措施

1、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引起火災;電熱裝置、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引起火災,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距離過近引起火災,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等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民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拉設不規範,有亂拉亂接現象。民工在宿舍內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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