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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難點解析:行政訴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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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難點解析:行政訴訟範圍

  考點:行政訴訟範圍

  難度:C(A.高頻,簡單。B.高頻,困難。C.低頻,簡單。D.低頻,困難。)

  考頻:偶爾在真題中出現,難度低、易掌握

  【內容詳解】

(一)行政訴訟的適用範圍(12項)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7)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8)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認為行政機關違反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卹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12)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釋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4)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經典例題】

【例題1·多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應當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A.X直轄市部分市民認為市政府新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某稅務局工作人員吳某認為稅務局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違法

C.李某認為某公安局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某商場認為某教育局應當償還所欠的購貨款

【答案】ABD。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適用範圍。(1)選項C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選項D屬於民事訴訟。

(二)訴訟管轄

兩類管轄權
級別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
(1)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海關處理的案件;
(3)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
(4)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地域管轄一般規則: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個具體規定:
(1)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典例題】

【例題1·單選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確認專利權的第一審行政案件是由( )法院審理。

A.中級 B.基層 C.高階 D.最高階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訴訟的管轄。一般情況下,第一審行政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