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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溪區城區學校面向鄉鎮學校選調在職教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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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溪區城區學校面向鄉鎮學校選調在職教師58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南溪區城區學校面向鄉鎮學校選調在職教師通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城區學校面向區內部份鄉鎮學校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及名額

選調名額共58名(其中:前進國小20名、鍾靈街國小3名、仙源國小9名、麗雅國小25名、特殊教育學校1名)。具體選調單位、崗位及名額詳見《南溪區2016年城區學校面向區內部分鄉鎮學校公開選調在編在職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範圍和條件

(一)選調範圍

南溪區部份鄉鎮學校內(指超編學校,即在編人數超過區委編辦核定編制數的學校,具體見附件2),符合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中國小在編在職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年齡在45週歲及以下;

2.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任教學科須與所申報學科一致;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不得報考;

4.試用期人員不得報考。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8月11日。

  三、選調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採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時間: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點:南溪區人才交流中心(政務大廳二樓)

(二)提供材料

報名人員攜帶《報名資訊表》1份(見附件2,雙面列印)、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學校出具的在編在職教師及2014年秋期至2016年春期四學期任教學科的證明,具體崗位條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所有報考人員,必須持編制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校長簽字蓋學校公章。符合選調的學校同意報考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超編人數。

(三)選調考核方式

本次選調採用積分核算方式,具體如下:

統考學科教師:以2014年秋期至2016年春期四學期教學業績為依據,核算積分。四學期中所任教學科與所申報學科不一致者,不核算該學期積分。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以2014年秋期至2016年春期四學期教學業績為依據,核算積分。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分別制定積分細則。四學期中所任教學科與所申報學科不一致者,不核算該學期積分。

(四)確定選調人選

按崗位選調名額,根據教師個人積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選調人選。

統考學科教師:最後一名積分出現並列名次的,根據四學期前10%,前11-20%,前21-30%,前31-40%,前41-50%分段計分,依次按照每段積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前一段積分相同,則根據後一段積分錄取,依次類推,若41-50%分段積分仍相同者,則均不選調。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音樂、體育、美術學科教師:最後一名積分出現並列名次的,首先按個人參加工作時間先後確定選調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相同的,則按職稱評定的級別檔次高低確定選調人員;出現職稱級別檔次相同的.,則按評定同級別職稱檔次時間先後確定選調人員;若出現職稱級別檔次相同,評定時間相同的,則均不選調。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經考核合格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南溪區門戶網公示3天。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事求是地反映問題,並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任教學校、任教年級、學科不真實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後再決定是否選調。

(六)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按規定程式辦理調動手續。

  四、特別提示

1.請選調人員確保聯絡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絡所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2.選調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有關規定參加調入單位的崗位競聘。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宜賓市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區編辦3333312 監察局3322342 人社局3185385 教體局332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