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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平涼市為城區學校選拔學科教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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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平涼市為城區學校選拔學科教師74名,報名時間為7月26日一7月28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甘肅平涼市為城區學校選拔學科教師通告

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為城區部分學校公開選拔補充一批學科教師。現就公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學校及學科選拔計劃(共74名)

1、涇川一中(5名)

物理、化學、生物、語文、數學各1名。

由涇川一中負責按照《涇川一中緊缺學科教師選拔實施方案》在全縣公辦教師中公開選拔。

2、縣職教中心(8名)

語文、音樂各2名,心理學、教育學、英語計算機各1名。

3、特殊教育學校:1名(特殊教育)

4、城區國小(50名)

語文21名,數學17名,英語2名,

體育6名,音樂2名,美術2名。

5、城區幼兒園:10名(學前教育)。

  二、公開招考報名條件

參加城區國小、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職教中心學科教師公選報名必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敬業愛崗,遵紀守法,師德師風良好,教學工作實績突出。

2.必須是現在崗的我縣城鄉學校公辦教師。

城區國小語文、數學、英語學科教師(英語學科要求為本專業),年齡在45週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後出生);大學本科文化程度,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教齡;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

音樂、體育、美術、特殊教育、學前教育學科教師,年齡35週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後出生);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教齡;須具有本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音樂、體育、美術、特殊教育專業可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縣職教中心語文、心理學、教育學、英語、計算機、音樂六個學科教師,年齡45週歲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後出生);三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前參加教育教學工作)教齡;其中中文須為全日制一本院校相關專業畢業,心理學、教育學、英語、計算機、音樂須為全日制二本及以上院校本專業畢業(報考英語教師必須持有國家高校英語專業八級考試(TEM8)合格證書;報考計算機專業教師必須持有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三級或以上等級證書);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音樂專業要求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

3.涇川一中5個學科專任教師選拔按《涇川一中緊缺學科教師選拔實施方案》執行。由一中擬定報名條件(設定加分專案),並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教學能力測評。8月3日前上報擬選調人員名單。

4.近三年所教學科教學成績有兩年及以上處於全縣末位的,以及因違紀違規給予黨政紀處分且仍在處分期的,或本學年內因違紀違規被通報批評的.;本學年內一學期曠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產假除外)以上以及長期離崗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拔。

以上各學科若符合公選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選配計劃人數的2倍,則按計劃公選;達不到計劃人數的2倍,則按比例相應調減該學科選拔計劃。

若某一學科報名人數超過50人,則先組織筆試。筆試成績公佈後,依據報名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該學科選拔計劃的一定比例(國小語文、數學為1:2,其餘學科為1:4)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評範圍人員(末位成績並列者一同入圍)。筆試成績不再計入公開選拔總成績。

  三、實施程式和辦法

1.成立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上成立“涇川縣城區學校教師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楊靜偉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巨集舉 縣教育局局長

解天俊 縣人社局局長

脫得勃 縣編辦主任

尚祥林 縣監察局局長

趙志剛 縣財政局局長

王建平 縣衛計局局長

王小平 縣人社局副局長

樊俊璽 縣教育局副局長

翟二偉 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辦理具體業務。辦公室電話:0933-3328636轉8020。

2.釋出公告,組織報名(7月26日一7月28日)。

由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入口網站和涇川教育資訊網釋出公選公告。

由參選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單位審查並加註推薦意見後到縣教育局(報考一中的除外)報名,提交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及享受加分的證明材料, 參選者提供的有關資料時間截止2016年7月28日,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3.審查資格,公示名單(7月29日一8月1日)。

縣教育局對參選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提交領導小組審定後張榜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對報名人數超過50人的學科,組織筆試,確定進入教學能力測評的人員。

4.組織教學能力測評(8月2日)。

經資格審查符合公選報名條件者(經筆試確定入圍的)參加所報學科教學能力測評。成立若干個學科教學能力測評組,對每個參選人員的課堂教學能力和專業技能進行測評,量化計分。

5.審查加分專案,核算綜合成績(8月3日)。

①2011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教育教學綜合獎勵的分別按縣級獎勵一次加1.5分,市級獎勵一次加3分,省(部)級獎勵一次加5分,累計計入測評總得分。

②曾被省、市、縣樹立為教學新秀、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的按最高層次計1次,分別按3, 2, 1分計入測評總得分。

③在紅河、梁河、黑河山區學校連續從事教學工作10年以上者(含10年), 在測評總得分中加3分。

6.公示公選成績,接受社會監督(8月3日-5日)。

以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和加分項成績之和為最終成績,分學科將參選人員按總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並將結果在縣政府網站、涇川教育資訊網進行3天時間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7.審定選招結果,辦理調動手續(8月10日前)。

經公示無異議後按選招計劃確定人選,選招結果提交公選小組審定,並彙報縣政府同意後,按有關程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