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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從農村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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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從農村學校選調183名教師到城區,相關時間為:2016年8月1日至8月4日到區教育局報名。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甘肅武威市涼州區從農村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為了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切實解決城區學校教師不足的問題,現決定從全區農村學校中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城區學校工作,並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學科及人數

選調教師共計183名,其中:

1.高中14名。語文2名、數學1名、物理1名、化學2名、英語3名、歷史1名、生物1名、音樂1名、體育1名、美術1名。

2.國中43名。語文7名、數學4名、物理2名、化學2名、英語6名、政治4名、地理2名、生物2名、音樂2名、體育5名、美術3名、計算機3名、心理健康1名。

3.國小116名。語文39名、數學30名、英語11名、音樂9名、體育9名、美術10名、計算機6名、心理健康2名。

4.幼兒園10名。

高中、國中、國小各學科及幼兒園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為1∶3以上,不足1∶3時按1∶3比例核減選調名額。

  二、選調物件資格條件

(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者方可參加選調:

1.2011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初始學歷為師範類二本及以上的教師,參加工作時間可放寬至2015年6月30日以前。

2.報考幼兒園教師年齡在35週歲(1981年6月30日以後出生)以下。

3.具備相應的學歷要求。即報考高中學科的教師必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國中、國小學科的教師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必須具有國民教育中師(幼師)及以上學歷。

4.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即報考高中學科的教師必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報考國中學科的教師必須具有國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國小學科的教師必須具有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必須具有幼兒園或國小及以上教師資格。

5.具備相應的學科專業。報考學科和所學專業必須一致,其中報考幼兒園的教師所學專業必須是幼兒教育、學前教育、音樂、美術專業。

6.2011年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7.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8.根據中共涼州區委組織部、涼州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涼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涼州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規定〉的通知》(涼組織發〔2015〕38號)精神,參加選調進城的教師,現為中、高階職務者,選調進城後若新單位無中、高階職務空崗,則按低一級職務聘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近三年來,受到過黨政紀處分者。

2.近一學年內(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7月15日)累計曠職1天以上、或累計請事假15天以上、或累計請病假30天以上者。

  三、選調程式

(一)報名

1.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由本人持《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學區、學校按選調資格條件稽核後,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確認),於2016年8月1日至8月4日到區教育局報名。若夫妻雙方均在區屬農村學校工作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和夫妻雙方工作單位證明。

2.報名時準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教師所報崗位分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四個組別,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凡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由區教育局、人社局和編辦進行資格複審,符合條件者參加筆試。

(三)筆試

1.高中、國中、國小的'筆試內容分別為所報學科專業知識,幼兒園筆試內容為幼兒師範專業知識。

2.筆試總分為150分。

3.筆試時間8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照顧加分

1.在張義鎮中國小工作的教職工加3分。

2.夫婦雙方均在區屬農村學校工作的在編正式教職工加1分。

(五)總分計算

筆試成績加上照顧加分,即為教師本人總成績。

(六)確定擬選調物件

由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選調學科計劃名額,分學科按照高中、國中、國小及幼兒園總成績依次確定選調物件並公示。公示期間所反映問題經查證屬實者,取消選調資格,所缺學科教師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各學科選調計劃末位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一併選調。

(七)公示

按照報考學科,對所有教師的成績及名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八)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後,報請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後正式確定選調物件,並由區人社局、區編辦、區財政局、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

  四、成立選調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劉萬巨集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劉景鵬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社局局長

張萬棟 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編辦主任

曹德福 區財政局局長

楊發壽 區教育局副局長

徐兆勝 區教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制定選調實施方案,承辦選調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楊發壽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具體要求

(一)各學區、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切實把檔案精神傳達到每一位教師,並動員符合條件的教師積極報名參加選調。各學區、學校(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選調。

(二)各學區、學校在報名期間正常上班,集中辦公,按照《方案》要求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集體稽核、集體把關,做好參加選調教師有關情況的稽核工作,不得違規操作、弄虛作假。對違規操作、弄虛作假者,將追究主要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參加選調的教師,要嚴格按照檔案要求如實提供本人有關材料,嚴格遵守考試有關規定。凡發現在此次選調教師工作中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在今後五年內不得參加城區教師選調。

(四)嚴肅選調工作紀律,參與選調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選調方案開展工作,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