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職業>企業培訓師>

工程建設企業專案融資方式

企業培訓師 閱讀(2.95W)

專案融資是以特定專案的資產、預期收益或權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一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或貸款。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工程建設企業專案融資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工程建設企業專案融資方式

  1、產品支付

產品支付是針對專案貸款的還款方式而言的。借款方式在專案投產後直接用專案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專案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專案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淨值。產品支付這種形式在美國的石油、天然氣和採礦專案融資中應用得最為普遍,

其特點是:用來清償債務本息的唯一來源是專案的產品:貸款的償還期應該短於專案有效生產期;貸款方對專案經營費用不承擔直接責任。

  2、融資租賃

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專案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裝置,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裝置,租借給專案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裝置的租金。融資租賃在資產抵押性融資中用得很普遍,特別是在購買飛機和輪船的融資中,以及在籌建大型電力專案中也可採用融資租賃。

  3、BOT融資

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專案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專案。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專案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專案,可以極大提高專案建設質量並加快專案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專案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專案。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4、TOT融資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經營——移交”的簡稱,指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把己經投產執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專案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藉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用於建設新的基礎設施專案;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TOT方式與BOT方式是有明顯的區別的,它不需直接由投資者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因此避開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風險和矛盾,比較容易使政府與投資者達成一致。TOT 方式主要適用於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

最近國外出現一種將TOT與BOT專案融資模式結合起來但以BOT為主的融資模式,叫做TBT。在TBT模式中,TOT的實施是輔助性的,採用它主要是為了促成 BOT。TBT有兩種方式:一是公營機構通過TOT方式有償轉讓已建設施的經營權,融得資金後將這筆資金入股BOT專案公司,參與新建BOT專案的建設與經營,直至最後收回經營權。二是無償轉讓,即公營機構將已建設施的經營權以TOT方式無償轉讓給投資者,但條件是與 BOT專案公司按一個遞增的比例分享擬建專案建成後的經營收益。兩種模式中,前一種比較少見。

長期以來,我國交通基礎設施發展嚴重滯後於國民經濟的發展,資金短缺與投資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TOT方式為緩解我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供需矛盾找到一條現實出路,可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發展。

  5、PPP融資模式

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鑑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礎設施的一種專案融資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人企業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營、夥伴,PPP模式的構架是:從公共事業的需求出發,利用民營資源的產業化優勢,通過政府與民營企業雙方合作,共同開發、投資建設,並維護運營公共事業的合作模式,即政府與民營經濟在公共領域的合作伙伴關係。通過這種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達到與預期單獨行動相比更為有利的結果。合作各方參與某個專案時,政府並不是把專案的責任全部轉移給私人企業,而是由參與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這是一項世界性課題,已被國家計委、科技部、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三方會議正式批准納入正在執行的我國地方21世紀議程能力建設專案。

  6、PFI融資模式

PFI的根本在於政府從私人處購買服務,目前這種方式多用於社會福利性質的建設專案,不難看出這種方式多被那些硬體基礎設施相對已經較為完善的發達國家採用。比較而言,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水平的限制,將更多的資源投入到了能直接或間接產生經濟效益的地方,而這些基礎設施在國民生產中的重要性很難使政府放棄其最終所有權。

PFI專案在發達國家的應用領域總是有一定的側重,以日本和英國為例,從數量上看,日本的側重領域由高到低為社會福利、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英國則為社會福利、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從資金投入上看,日本在基礎設施、社會福利、環境保護三個領域僅佔英國的7%、52%和1%,可見其規模與英國相比要小得多。當前在英國PFI專案非常多樣,最大型的專案來自國防部,例如空對空加油罐計劃、軍事飛行培訓計劃、機場服務支援等。更多的典型專案是相對小額的設施建設,例如教育或民用建築物、警察局、醫院能源管理或公路照明,較大一點的包括公路、監獄、和醫院用樓等。

  7、ABS融資

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專案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用等級計劃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專案融資方式。

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物件。(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專案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專案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專案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