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

合同協議 閱讀(7.48K)

1.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例外: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注意:勞動關係的建立≠勞動合同訂立   

未定合同時間 用人單位 勞動者
用工1個月內 補籤書面勞動合同 不與用人單位籤合同,只能獲得勞動報酬,無經濟補償
用工滿1月未滿1年 1.補籤書面勞動合同;
2.向勞動者支付每月兩倍的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不與用人單位籤合同,可獲得經濟補償。
用工滿1年 1.立即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
2.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
3.視為已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  
知識點三、勞動合同的型別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重點)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長期性的合同)。

注意: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例題·多選題】下列情況下,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 )。

A.勞動者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

B.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

C.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D.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