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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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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係

  法律關係

法律關係由法律關係的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

法律事實是能夠直接引起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原因。

(一)主體

1.種類

(1)公民(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包括國家機關、各種企業事業組織、各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在國內,國家是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在國際法上,國家是國際法關係的主體。

2.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2016年新增)

3.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2016年新增)

(1)刑法將已滿14週歲(≥14週歲)不滿16週歲(<16週歲)的公民視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2)不滿14週歲(<14週歲)的未成年人,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提示】從年齡角度,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分界線依次為10週歲和18週歲;而刑事責任能力的`分界線依次為14週歲和16週歲。請注意辨別。

4.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自成立時產生,至法人終止時消滅。(2016年新增)

(二)內容(權利和義務)

(三)客體

1.物

2.非物質財富(精神產品或精神財富)

3.行為: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

(四)法律事實

1.任何法律關係的發生、變更和消滅,都要有法律事實的存在。

2.法律事實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