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內審員,是指經過ISO標準要求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了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稽核的一種資格,不合格品控制程式是內審員必須掌握的.知識,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目的:
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生產線誤用及流至客戶,明確對不合格品之管制,以保證環境不符合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範圍:
進料不合格、製程不合格、終檢不合格、庫存不合格、客戶退貨不合格品及環境不符合事件均屬之。
三、權責:
3.1.製造部門作業員
作業員於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時, 應立即反映並予以隔離、標示、以避免混入合格品中。
3.2.檢驗人員
檢驗人員應迅速針對不合格品予以鑑定、隔離、標示,並將不合格情形記錄反映。
3.3.品保部主管(含所屬各級主管)
3.3.1須確保所有品檢人員均能瞭解檢驗標準要求,並確實按要求執行;
3.3.2須確保不合格品均經適當的程式處理;
3.3.3要求不合格品發生相關部門完成矯正與預防措施。
3.4.製造部主管(含所屬各級主管)
3.4.1須確保作業人員均能按規定作業;
3.4.2對製造產生不合格品發生原因予以分析並執行改善對策。
3.5.倉庫:須確保不合格品被隔離、標示,以避免被誤用。
3.6各部門確保不符合項處理配合執行。
四、作業內容
4.1.進料檢驗
4.1.1物料進廠後,經進料檢驗判定為不合格品時應將檢驗結果填寫於"收料檢驗單"上,品保部開具"品質異常通知單"。通知採購聯絡廠商協調退貨,由倉庫將物料作標記後再退回廠商。
4.1.2.若進料不合格品符合特採條件,則採購提出特採申請 (具體參照"特採作業辦法")。
4.2、製程不合格品管制
4.2.1.製程中發現之廠外來料不良品,由製程品管確認後,應由生產單位退回倉庫作退貨處理。
4.2.2.製程自制件經鑑定為不合格品,品保主管與工程部門主管可依不良情形進行協商作重工、全檢、直接使用或報廢
.重工:若能滿足預期的使用要求時,製造部門經理即可裁定重工處理,具體作業參照《重工管制辦法》。
全檢:依照標準要求挑選合格品使用。具體作業參照<<全檢作業辦法>>。
.直接使用:不合格品雖不符合規定要求,但能滿足預期的使用功能或加工質量時,經品保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製造部門主管籤核同意直接使用,意見不一,則呈上層主管籤核。
.報廢:不合格品不符合以上三種情況時,得以報廢,由現場單位填寫"報廢單",製造部門主管審準後,經品檢確認後,,呈報公司上層主管審批後始可報廢。
4.2.3.製程中發現之所有不良品, 品檢均應在不良品放置處貼上紅色"不良"標籤,以作識別。
4.3、最終檢驗不合格品管制
4.3.1.最終檢驗中,品檢人員發現不合格時應予以不良標示。
4.3.2.品檢人員應立即開具"重工單", 通知生產單位依不良情形儘速重工處理,品檢
人員應督促完成。如客戶出貨緊急而不便處理時,由總經理/協理稽核不合格情形後裁定處理方式。
4.3.3最終檢驗判定不合格之產品經生產單位重工處理後,品檢人員應再次實施最終檢驗。
4.3.4將挑出之不良品予以標示、隔離,並由生產、品保,工程單位最終確定重工(或拆零)、報廢處理。
4.4、庫存不合格品管制
4.4.1.倉庫人員若發現庫存之原物料成品有異常現象時,須書面通知進料檢驗進行檢驗確認。
4.4.2.臨時接獲客戶反映產品不良之通知而必須清查庫存品時,由倉庫協同品保予以檢 驗、記錄、標示、隔離。
4.5、客戶退貨之不合格品
業務部接到客戶退貨通知後,即刻通知品保部,由品保部召集相關單位就不良品及資料進行分析並作出報告,具體參見《客戶抱怨實施辦法》。倉庫對客戶退貨之不合格品應進行區分、隔離、標示。
4.6、環境執行中不符合狀況經品保部/管理課判定,其責任部門進行糾正,若可能或已造成嚴重後果的應填寫《不符合項報告》,以便相關單位改善之。
4.7、不合格品標示、隔離、區分
不合格品均要標示清楚,製造部門、倉庫均適當規劃不合格品區予以隔離區分。
4.8、對於異常狀況需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參照《矯正預防及持續改善程式》
五、記錄
品質異常通知單
不符合項報告
重工單
報廢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