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司法考試>

2017司法考試重要考點:法條競合行政許可

司法考試 閱讀(2.66W)

2017司法考試備考怎麼樣了?行政許可是司法考試的一個重要考點,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學習吧!

2017司法考試重要考點:法條競合行政許可

  基本要求:

瞭解:行政許可及其設定、實施、監督和相關制度的概念。

理解:行政許可的特徵,行政許可制度的各基本原則,設定行政許可與市場調節、個體自主、社會自律的關係,行政許可的設定許可權,普通許可實施程式與特別許可實施程式的區別,行政許可的費用制度,行政許可被授予人的法定公判義務。

熟悉並能夠運用:分析解決行政許可授予過程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的行政行為合法性問題,以及行政許可訴訟問題。

  行政許可的批准程式

第四十二條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行政許可採取統一辦理或者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第四十三條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後報上級行政機關決定的行政許可,下級行政機關應當自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籤、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第五十五條 實施本法第十二條第四項所列事項的行政許可的,應當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範依法進行檢驗、檢測、檢疫,行政機關根據檢驗、檢測、檢疫的結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機關實施檢驗、檢測、檢疫,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按照技術標準、、技術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不需要對檢驗、檢測、檢疫結果作進一步技術分析即可認定裝置、設施、產品、物品是否符合技術標準、技術規範的.行政機關應當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行政機關根據檢驗、檢測、檢疫結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技術標準、技術規範。

第五十六條 實施本法第十二條第五項所列事項的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 有數量限制的行政許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申請人的申請均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的先後順序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試題:【配套練習】

1.張某欲開辦一家生產高科技產品的企業,於是向行政機關申請生產許可證。行政機關於6月1日受理了該申請,並於6月7日開始對企業的廠房、裝置進行實地檢驗、檢測,經過5天的檢驗、檢測後,行政機關於6月23日作出了行政許可決定,於7月5日向張某頒發了生產許可證。關於上述情況,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行政機關應當在6月5日之前對廠房、裝置進行實地檢驗、檢測

B.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的時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

C.行政機關在6月23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

D.行政機關應當將檢驗、檢測所需時間書面告知張某

【答案】 ABD

【解析】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5條的規定,A項說法正確。根據第44條規定,B項說法正確。根據第45條規定,行政機關並未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C項說法不正確,D項說法符合法律規定。故應選ABD。

2.某地為了維護集貿市場秩序,對商戶數量進行限制。李某和張某都申請許可進入該市場經營,且都符合法定的條件。但是,名額只剩下一個。行政許可機關應如何處理?

A.行政機關應根據兩人申請的先後順序作出准予許可的決定

B.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C.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D.應當依照本地方的地方性法規作出決定

【答案】 ABc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7條規定,D項說法不正確,僅有法律和行政法規可以作出另行規定。故應選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