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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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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甘肅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已經公佈,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甘肅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東風場區招生委員會,有關高校: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認真落實《甘肅省關於深化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紮實推進2017年我省面向貧困地區實施的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國家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現將《甘肅省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予以印發,並就有關事宜安排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嚴格稽核考生報考資格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要聯合公安等部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門聯合稽核的工作機制,加大對考生報考資格的稽核力度,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國小生學籍系統和大學聯考報名資訊,細化資格稽核辦法,確保考生戶學籍資訊真實、準確,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對於審查過程中不能準確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高校對資格存疑的考生,要及時商請有關教育考試招生機構複核,堅決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資格,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嚴格落實資訊公開制度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嚴格落實招生資訊公開公示制度,認真執行招生資訊“十公開”要求。教育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及時公示專項計劃資格稽核通過的考生姓名、性別、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資訊等。有關高校要及時將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稽核通過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資訊分別在學校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接受社會廣泛監督。要完善舉報機制,暢通舉報方式,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的信箱,及時受理調查,並依據《信訪條例》(國務院令第431號)和教育信訪工作有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信訪問題,做到件件有結果。

  三、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

各級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加強專項計劃實施各環節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對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學籍等資訊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人員,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紀律條例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法違規違紀的,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四、加強招生服務和宣傳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考試招生機構、高校和中學要進一步加大專項計劃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宣傳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讓考生和社會及時深入瞭解各類專項計劃的政策內容、資格認定流程、錄取原則等資訊,鼓勵優秀學生踴躍報考。有關高校要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擴大專業覆蓋面,努力滿足考生專業發展需求,要對專項計劃學生入校後的學習和生活給予更多關懷,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進一步簡化服務流程,優化資格稽核程式,切實把這項惠及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政策落到實處。

附件:甘肅省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員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