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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肅平涼市莊浪縣引導60名村級幼兒園服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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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甘肅省《2016年引導1萬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和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實施細則》,現將我市2016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016甘肅平涼市莊浪縣引導60名村級幼兒園服務公告

  一、指標分配

根據省、市《關於下達2016年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指標的通知》,我縣30所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擬招聘60名服務人員。

  二、扶持政策

(一)畢業生到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的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按規定為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用人單位負責安排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學習條件,承擔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務期間,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縣(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代理,並在辦理戶籍手續、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專案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同等待遇。服務期限計算工齡。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間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基層服務專案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以及脫產研究生考試。

(三)服務期滿後,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吸納留用畢業生,接收或留用畢業生人數達到一定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性優惠政策;鼓勵畢業生服務期滿後繼續留原服務單位工作,未留用的畢業生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專案的相關優惠政策。

  三、招聘範圍及條件

莊浪生源,離校未就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往莊浪縣人社局的《就業報到證》、並按規定在生源地報到註冊。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願到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且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要求;須為學前教育等相關相近專業,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兩門合格證(包括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服務期滿後自願留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工作或自主擇業。

  四、招聘流程

(一)組織報名。參加了7月11日市政府在綠地廣場組織的畢業生到企業(公建民營幼兒園)服務對接洽談會,並做了登記的畢業生,以及未參加洽談會,但符合招聘條件有到縣教育局擬定的'村級幼兒園服務意願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持《擇業通知書》或派回我縣的《就業報到證》(報到證上無具體就業單位)、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材料。其中,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低保證及發放記錄。報名應聘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具有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或教育學、心理學兩門合格證(包括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9月16日

(二)招聘考試。為了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遴選擬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監察局組織普通高校畢業生進行筆試考試。考試內容:學前教育相關專業知識,考試地點:莊浪縣職教中心,考試時間:2016年9月18日下午3:00--5:30

(三)成績公佈及確定服務幼兒園。2016年9月19日上午公佈考試成績,下午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前60名),由擬服務人員到縣教育局會議中心現場自願選擇服務幼兒園,確定服務單位。

(四)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2016年9月20日,確定的服務人員與用人單位(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園長)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園長)對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後安排上崗。

  五、考核管理

(一)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服務人員的考核由市教育、人社部門負責,縣(區)教育、人社部門和園長具體實施。縣教育局應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機制和具體考核辦法,切實加強對服務畢業生的考核管理。

(二)考核實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履行、專業技能提升、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用人單位向人社(教育)部門提出建議,經稽核後,取消其服務資格。服務人員因故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園長)應及時向人社(教育)部門報告,其服務資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務資格的人員,兩年內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四)用人單位(幼兒園園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服務單位(辦園)資格: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虛報考勤結果的;不按時向服務人員足額發放工資報酬的。

(五)服務人員與用人單位(幼兒園園長)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後,用人單位(園長)應及時報告人社(教育)部門,停止發放生活補助。空出的指標可由市人社(教育)部門統一調劑,縣(區)人社(教育)部門按規定程式進行招聘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