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製度
為適應土地估價行業發展的需要,自2006年度起,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的種類和數目,考試合格成績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滾動有效,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獲得國土資源部統一頒發的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2.土地估價師執業管理
(1)土地估價師註冊
(2)註冊土地估價師執業管理
①註冊土地估價師只能在一個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執業;
②註冊土地估價師年內情況與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年檢材料同時報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估價行業協會負責辦理,年檢結果向社會公佈。
3.土地估價師從業條件
在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執業的土地估價師應進行註冊,取得土地估價師註冊編號。未經註冊的土地估價師,不得以註冊土地估價師的名義從事土地估價中介業務。
4.土地估價師的繼續教育要求
土地估價師接受繼續教育時間五年累計不得少於100學時。土地估價師換證前必須按規定接受一次專門業務的繼續教育培訓。
5.土地估價師的職業道德
實事求是,執行國家有關地價政策,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與委託方或相關當事方有利害關係時,應主動宣告並回避;
熟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及行業規定,按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更新專業知識,增強專業技能;
熟悉技術標準、估價程式、估價方法和相關專業知識等;
對土地估價結果和撰寫的.估價報告必須提供充分的依據;
對於協助進行土地估價的其他人員,必須切實予以指導、監督檢查,並承擔最終責任;
接受土地估價行業自律組織的管理,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