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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價編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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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編制的一般步驟和工作內容可概括為擬定工作方案,確定編制原則;熟悉掌握計價定額的內容和使用範圍,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算方法,應取費用專案和標準;在熟悉設施國表資料和文字說明、結合現場調查、做好核對工程量的基礎上,正確提取工程量;瞭解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中的內容,確定先進合理、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進行工程造價和各種價格、費用的分析和累計計算,複核及稽核,最後編寫編制說明和成稿裝訂。

公路工程造價編制的方法

  1、施工預算中如何剝離和提取工程量

我國的公路建設工程設計圖紙的編制辦法,不同於房建工程(現國家已對建築工程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作為編制工程造價的基礎資料的工程量,通常是設計人員在完成設計圖紙的同時已進行了計算。在編制工程造價之前,造價工程師又進行了熟悉設計圖紙和對工程量的核對工作。所以,施工計價的關鍵是如何從設計圖紙中提取工程量。

在編制預算工作中,橋樑工程的計價是比較繁瑣的,而且又是佔造價檔案篇幅最多的一項,加之近年來橋樑的設計及施工技術地不斷髮展,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廣泛應用,更增加了工程造價計價的難度。

1.1、輔助工程量的確定至關重要

根據橋樑工程施工技術的特點,其造價的基礎資料包括以下兩下方面的內容:

(1)主體工程

它包括橋樑基礎、下部和上部工程。一般設計圖紙已經給定,按照定額的要求,可較容易確定其計價的各項工程量。

(2)輔助工程

它們只是有助於主體工程的形成,為完成主體工程所必須採取的措施,完工後隨之拆除的一些設施。這樣情況就比較複雜,如屬於基礎工程部分的,有挖基、圍堰、排水、工作平臺、護筒、泥漿船及其迴圈系統等;屬於上下部工程的,有拱盔、支架、吊裝裝置、提升模架、施工電梯等;與基礎和上下部工程都有關聯的,如混凝土構件運輸、預製場及其設施(如大型預製構件底座、張拉臺座、門架等)、拌和站(船)、蒸汽養生設施等。這些輔助工程的計價數量,除挖基外,都要根據建設專案的實際情況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並參考以往的成功經驗來取定,設計圖紙上是不反映的,可塑性較大,而對工程造價又有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正確取定各項計價工程量,就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1.2、提取工程量順序

橋涵工程計價的專案比較多,工程量的計算和提取難度也大。經實踐證明,按照通常的施工順序提取工程量,一般是比較準確和迅速的。也就是說,按照挖基→基礎→下部工程→上部工程順序,以及相應的輔助工程順序進行,使工作程式系統化,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漏項或重複的錯誤。

  2、橋樑各分部工程提取工程量方法

2.1、開挖基坑

基坑的開挖按土方、石方、深度、幹處或溼處等不同情況,分別統計其數量,並結合施工期內河床水位的高低,合理確定圍堰的數量,基坑排水臺班消耗標準的,以及必須採取的技術安全措施等;瞭解挖基廢方的遠運處理、原有地形地貌的修復,以及河道的疏通等情況。以上各項均需按照從實際出發、不留隱患的原則,確定其計價數量,將所需費用計入工程造價內。

2.2、基礎工程

橋樑基礎工程有砌石、混凝土、沉井、打樁和灌注樁等多種結構形式,但一般多采用的是挖孔樁、鑽孔樁、砌石和混凝土擴大基礎形式。

基礎砌石和混凝土圬工常稱為天然地基上的基礎。砌石基礎按片石、塊石分別進行統計彙總,編制預算時,要特別注意劃分砂漿標號,若設計標號與定額規定不同,應進行抽換;若設計圖紙上只有砌體總數時,則考慮基礎外緣和分層砌築等因素,分別按80%的片石及20%的塊石計價。

編制混凝土基礎預算時,應按不同標號和是否摻用片石分別進行統計彙總,若設計標號與定額規定不同,也要進行抽換。

鑽孔灌注樁基礎的施工工藝比較複雜,計算工程量要結合實際情況和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故應注意以下幾點:

(1)根據現場地質情況,選定鑽孔機具的型號,根據實際不同土層厚度對應定額中8種鑽孔土質選用定額和確定相應的輔助工程量(注意:成孔定額中同一孔內的不同土質,不論其所在的嘗試如何,均應執行總孔深定額)。如溪尾大橋樁基地質為細砂1.8m→弱風化花崗岩7.2 m→微風化花崗岩6m。樁長15m,設計樁徑1.5m。可以看出設計為端承樁,這樣我們選用型號為GCF-2000的衝擊鑽機,分別套用4-24-25、4-24-31、4-24-32定額。

(2)當在水中採用圍堰築島填心進行鑽孔施工時,可按灌注村外緣3.0m寬左右確定圍堰及築島填心的工程量。計算埋設護筒數量時,則應視同為“幹處”計價。如際駭大橋,有32根樁在水中,我們設計採用圍堰築島填心進行鑽孔施工,在套用定額時,比較了幹處和溼處的單價,每噸鋼護筒的單價溼處比干處多了6倍左右。所以,必須嚴格區分幹處和溼處定額,否則預算值偏差很大。

(3)在幹處埋設護筒,一般可按每個護筒長2.0m或按設計數量計算;水中埋設鋼護筒可按設計數量計算,並按規定計算回收金額。

對於鋼護筒應注意以下5點:

①由於定額中鋼護筒在幹處考慮了週轉攤銷,水中則按全部設計質量計算,並根據設計規定的回收量計算回收金額。所以必須根據實地調查的水位計算出鋼護筒在幹處和水中的數量及質量。

②如果在水中採用圍堰,則按陸地情況考慮,不再全長使用鋼護筒。

③一般情況下,每節護筒長按2m製作(使用長度根據需要拼表),當在幹處埋護筒時,設計上一般要求入土深為1.8m,四周夯填0.2m粘土,總長為1.8m+0.2m=2m。所以,幹處埋護筒時,其長度按2m計算。

④水中埋護筒時,當水深為5m 以內時,一般設計要求入土深度為3m,護筒實際長度為5m+3m=8m。

因此,水中埋護筒且當水深為5m以內時,其護筒實際長度應按8m計算。

⑤護筒直徑的確定。護筒直徑可參照橋樑施工規範的有關規定確定。護筒直徑與鑽機型別、地質情況有關,一般情況下,按樁徑加0.2m左右即可。

如溪尾大橋17根水中梳子地的施工,原設計按水深3.51m佈置4m高的竹籠圍堰築島作為施工作業平臺,但實測水位達到6.51m。因此,設計變更改為採用“水中平臺”施工方案,搭設水中鑽孔作業平臺,埋設整體式鋼護筒(採用DZJ60型振動式沉拔樁錘沉埋,進入風化層50cm以上),十字型鑽頭衝擊鑽機或牙輪鑽迴圈機成孔。在設計變更金額計算中,水中鋼護筒按全部設計質量計算,僅此護筒一項就增加金額53萬元。

(4)若在水中進行鑽孔時,應計列灌注樁工作平臺,泥漿船及迴圈系統。

如溪尾大橋鑽機工作平臺,採用固定式平臺,由工作樁、工字鋼、錨固加工件及方木鋪面等組成,鑽機工作平臺利用汽車吊作業平臺上的25t汽車吊進行架調。經套定額計算,增加設計變更金額42萬元。

(5)鑽孔的土質定額分為8種,並按不同樁徑和鑽孔深度劃分為多項定額標準。故應按照地質鑽探資料,對照定額土質種類的規定,分別確定其鑽孔的工程量。因鑽孔的計量單位是以米計,故其鑽孔深度應以地表面與設計樁底的深度為準。當在水中採用圍堰築島填心施工時,則應以圍堰的頂面與設計樁底的深度為準。鑽孔廢渣若需遠運處理時,應根據棄置的平均運距另行計價。

(6)一般1座墩臺的藻注樁基礎若只有2根時,就不設定承臺,而設計為系樑,這種系樑工程應按承臺定額計價。當在陸地(或採用圍堰築島填心鑽孔)進行承臺或系樑施工時,應按實際計算挖基數量及其排水和廢方的遠運處理。

(7)澆注水下混凝土的工程量,應按設計樁徑斷面乘設計樁長計算,不得將擴孔用量計入工程量。若混凝土拌和需設定拌和船(站)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取定並計算其費用。

2.3、下部工程

橋樑的下部構造工程,有砌石、現澆混凝土和預製安裝混凝土構件不同結構形式。

(1)編制預算時,按照分部分項工程逐一提取工程量,分別進行計價。墩臺的計價工程量為墩臺身及翼牆、墩臺帽、拱座、蓋樑及耳背牆、橋臺等二層以下的帽石(有人行道時為第一層以下的帽石),要區分片石和塊石,以及砂漿和混凝土的不同標呈,臺背及錐坡內的填土夯實也需分別計價。

(2)墩臺砌石工程的數量,若施工設計圖紙上未具體劃分片石、塊石時,則臺身可按75%的片石、25#的塊石墩身可按60#的片石、40#的塊石,取定其工程量。

(3)凡墩、臺、墩鑲面、拱石、帽石、欄杆等採用漿砌混凝土預製塊編制時,預製塊的數量以設計砌體乘以0.92的係數作為預製塊的計價依據。

2.4、上部工程

橋樑的上部構造工程,通常將其劃分為行車道、橋面鋪裝和人行道3個部分,有砌石、現澆混凝土、預製安裝混凝土構件、鋼桁加和鋼索吊橋等不同結構形式。在提取上部構造的計價工程量時按車行道→橋面鋪裝→人行道的順序進行,可避免重複和遺漏。

(1)預製及安裝結構主體工程

近年來橋樑多采用預製安裝混凝土結構。編制預算時,應剝離的工程有預製、安裝和運輸,該3項均以構件的設計體積為準,至於構件的平均運距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鋼筋、鋼絞線或高強鋼絲、現澆接縫混凝土、洩水管、支座、伸縮縫(按行車道寬度米計),均以施工圖設計資料為準。若吊裝裝置的使用期超過定額規定的4個月時,可按施工的計劃期調整裝置的攤銷費。裝置的計劃使用期應包括由裝置庫與施工現場的往返運輸和安裝前的試拼,與完工拆除後的清理、修整、油漆所需人全部時間;預製人行道、緣石、欄杆柱及欄杆扶手等小型構件的工程量,應按設計構件的體積增計場內運輸和操作損耗1%。

(2)預製及安裝結構輔助工程

很多預算人員在編制橋樑上部預算時單價總是偏低,如C50混凝土T樑,正常單價為900元/m3左右,而實際編出的卻是600元/ m3單價怎麼都上不去。究其原因,主要是沒有弄清楚輔助工程專案。現就預製安裝25m預應力T型樑MA13標的大橋為例說明如下:

①預製場的平整面積應根據建設工程規模的大小來確定,並應考慮按設計需要鋪設的碎石墊層。

②大型預製構件平面底座的個數,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可能週轉使用的次數取定。

例如:我標段際口II大橋和溪尾大橋共用一個預製場,際口大橋有80片T樑,長度為25m;溪尾大橋有70片T樑,長度為30m。施工臺座原計劃16個,但考慮溪尾大橋的染的.長度多5m,最後採用12個臺座,先預製際口橋後預製溪尾橋,即節約了場地,又節約了資金。

③預製廠的門架一般可按施工組織設計作為計價依據,裝置的使用期可根據計劃使用期調整裝置的攤銷費。

④雙導樑吊裝裝置可參考定額附註中的質量。預算定額中制定了多種吊裝構件的施工方法和配套的吊裝裝置,但各有其適用範圍,在編制預算時,注意不要漏計,如採用人字扒杆安裝矩形板,每座橋計列一個人字扒杆;不能隨意採用,如纜索吊裝裝置是安裝箱形拱橋等的配套吊裝工具,就不得采用纜索吊裝裝置為安裝T形樑。同時,在某一項預算中已計列了纜索吊裝裝置,就不應計列運輸索道設施,應考慮利用纜索作為運輸材料之用。

⑤預製場的軌道鋪設,因為概預算專案表將其列為臨時工程的一個專案,所以不能計算在橋樑的上部工程造價內。

⑥如果樑場為共用預製場,要充分考慮樑片的運距。如溪尾大橋的樑片運輸,為了節約運距和減少干擾,決定在既有路基上運輸,僅此項就節約資金19萬元。

2.5鋼筋工程

鋼筋工程都是與混凝土分開計量的,其單位為噸,應按分部分項工程的要求和I、II級鋼筋,分別提取工程量。

(1)鋼筋應以共設計長度所計算的理論質量為準,施工焊接和下料等操作損耗,已計入定額內,不得計入鋼筋的工程量內。

(2)鋼絞線和高強鋼絲的工程量為錨固長度和工作長度的質量之和,如預應力空心板(標準跨徑為10~16m),一般可按板長增加1.5m計算。

(3)現澆墩、臺、塔的高度大於鋼筋的一般定尺長度,需分節澆築接長鋼筋時,所需的塔接長度的數量,可掃20-30D(D為鋼筋的直徑)另行計入鋼筋數量內。

(4)I、II級鋼筋定額消耗的區分

一般的工程量清單中都按國際慣例將鋼筋分為I級鋼筋和II級鋼筋,而定額中是合在一起的,江沒有按I、II級鋼筋分開,在套用這樣的定額時就要做一些技術處理。現舉“現澆簡支T樑上部構造(44-3)”鋼筋為例,確定I、II級鋼筋的額定消耗,見表I(表格略)。

說明:

交通部頒佈的《公路工程預算定額》中,大部分定額工料機的消耗量是比較穩定的,如表I中的鋼筋定額,每噸鋼筋考慮加工損耗以後,其定額的消耗量為1.025t,損耗為2.5%。所以,無論是計算I級鋼筋 還是計算II級鋼筋,其單位定額消耗量都應該是1.025t。

在定額4-44-3中,我們根據專業知識可以得出判斷,電焊條消耗量、電焊機的臺班消耗量均是針對II級鋼筋發生的,I級鋼筋是不用電焊或對焊的。因此,我們在計算I級鋼筋時就要將其消耗去掉,而在計算II級鋼筋時則要加上。如對於II級鋼筋消耗的30kVa以內交流電焊機臺班的計算式為:

(0.41/0.82)×0.205+0.41=0.513

顯然,在定額4-44-3中的20-22號鐵絲和小型機具使用費,即是針對I級鋼筋的,也是針對II級鋼筋的,即使有些變化,但對於整個定額來說,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不予以調整。實踐證明,經過這樣的處理後,I、II級鋼筋的單價就拉開了差距,否則,I、II級鋼筋的單價就很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