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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制發的基本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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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制發的基本程式:一般包括擬搞、核搞、簽發、校對、登記、分發、立卷、歸檔等程式。下面是YJBYS小編整理的公文制發的基本程式 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公文制發的基本程式

1.擬稿。擬搞一般應本著“誰主辦、誰擬搞”的原則進行。草擬文稿應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要求辦理。行文關係、公文種類和公文格式要準確、規範,要按公文的內容、性質,恰當地確定密級和緊急程度。公文用語應力求準確、規範、精煉,切忌大話、空話、套話。擬稿應注意以下事項:

草擬公文,須按檔案管理的要求,使用統一格式的擬稿紙,並一律用鋼筆或毛筆書寫(不得使用紅墨水),字跡要工整。修改較多、不容易認的文稿,應清稿謄正。

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如變更現行政策規定或提出新的政策規定,應與有關部門協商並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說明。

情況屬實,觀點明確,條理清楚,文字精煉,書寫工整,標點準確,篇幅力求簡短,涉及祕密事項或緊急的檔案應準確標定密級或緊急程度。

人名、地名、數字、引文應準確無誤。日期應寫具體年月日。

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飾色彩語名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其它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公文一律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引用公文要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

公文使用規範簡化字,不得使用異體字、不規範簡化字和已經簡化了的繁體字。使用簡稱應先使用全稱,並註明簡稱。

2.核稿。公文的核稿,作為公文製作中的重要環節,要求公文核稿人員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文稿從內容、文種、格式到會籤手續等方面嚴格衡量,逐字逐句稽核,嚴格把關,杜絕不準確、不規範的檔案印發。

3.簽發。文稿送批前,涉及其它部門或地區的問題,應嚴格執行會簽制度。會籤的文稿,必須由每一會簽單位的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凡需會籤的文稿,一般應由主辦部門與有關單位聯絡,送請會籤。如會籤、協調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將分歧意見如實彙報,並由具體承辦處(室)在擬辦中提出建議和意見,一併報請上級部門領導同志審定。

4.校對。檔案列印後需由專職校對人員進行校對。一般需經過三人共同校稿,通過看稿、讀稿、核稿三道程式,每個程式都應簽字,落實責任,保證校對質量。經校對後的清樣,交核稿人核對後,在終稿清樣上簽字後付櫻校對符號嚴格按國家標準標註。

5.印刷。一般檔案,應按規定時間及時印出;急件應在要求的時間內印出,不得延誤。

6.檔案的`分發。正式檔案應由專門的發文科(室)統一發送。

7.立卷、歸檔。公文辦結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有關規定,及時將公文定稿、正本和有關材料整理立卷。電報隨同檔案一併立卷。公文立卷應以本機關形成的公文為主,根據公文形成的特徵、相互聯絡和儲存價值進行分類、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機關的主要工作情況,以便於查詢和利用。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單位立卷歸檔,其它單位儲存複製件。作為正式檔案使用的公文複製件,應加蓋複製機關的證明章,並視同正式檔案管理。整理完備的案卷,應按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部門移交,個人不得儲存應歸檔公文、文稿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