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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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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教育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5月28日—6月1日。為方便大家瞭解青島市教育局事業單位今年招聘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青島市教育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2017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試行)》(青人社發〔2017〕3號)以及《關於做好2017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6〕177號)要求,2017年青島市教育區域性分直屬學校計劃面試前置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41人、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人,青島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人(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並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屆畢業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與應聘崗位所屬單位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面試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可採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面試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採取網上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採取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按照本招聘簡章公佈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無法按時提供相關材料、材料資訊存在問題以及弄虛作假的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查,並取消其報名資格。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現場領取面試准考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

5月28日—6月1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其中5月28日—5月30日為網上報名時間,5月31日—6月1日為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網上報名人員須在5月31日、6月1日到招聘單位參加資格審查。

(二)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將《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招聘單位的電子郵箱(見附件1),郵件主題註明“報名登記表(崗位:XXX,姓名:XXX)”。採取網上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

2.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各招聘單位(見附件1),採取現場報名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原件。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2.《青島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使用A4型紙影印清晰,下同)。

4.教師崗位提供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供;應聘人員研究生所學專業原則上應與本科所學專業一致。

教育研究崗位提供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發表的研究成果證書、獲得的榮譽稱號證書(或公佈檔案)原件及影印件。

5.2017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和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山東省內院校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簽約證明)。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6.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提交應聘人員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2017年5月28日,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7.無業人員須提交失業證或相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4屆、2015屆、2016屆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影印件)。

8.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許可權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9.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如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報名,逾期不再補辦。對因應聘人員填報資訊有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影響面試報名的,後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惡意提交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面試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為博士的,按通過資格審查的實有人數確定。取消、核減的計劃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青島市教育局網站()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三、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市教育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一)面試方式及內容

教師崗位面試採用說課(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部分崗位增加技能測試(見附件1)。說課(講課)、答辯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技能測試主要考核實踐操作能力。

教育研究崗位面試採用答辯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

(二)面試安排

招聘單位面試工作安排具體時間及要求通過簡章釋出網站(見附件1)於6月2日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30人無法一天完成面試的,可增加初試環節。初試採用答辯方式進行,初試成績不帶入面試。招聘單位根據初試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原則上進入面試人員不低於30人。初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初試當天在簡章釋出網站上公佈。

(三)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採用百分制,並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教師崗位面試按照說課(講課)、答辯、技能測試環節分別由考官打分,每個環節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計算平均成績;教育研究崗位按照答辯環節由考官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計算平均成績。

面試採用說課(講課)、答辯兩種方式的,兩項滿分均為100分,兩項成績分別按70%、30%比例加權計算面試成績;面試採用說課(講課)、答辯和技能測試方式的,三項滿分均為100分,三項成績分別按35%、15%、50%比例加權計算面試成績;面試僅採用答辯方式的,單項滿分100分。

(四)面試成績公佈

面試成績原則上在每個崗位或每場面試結束後,由主考官當場嚮應聘人員宣佈,並於面試當天通過簡章釋出網站公佈。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筆試人員。說課(講課)、答辯、技能測試成績中有一項低於60分的,不進入筆試範圍。進入筆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博士崗位不再進行筆試,面試成績低於60分的,不進入考察範圍,進入考察範圍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四、筆試

(一)筆試內容

筆試類別為教育類,考一科,不指定教材。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佔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二)筆試報名

進入筆試範圍人員6月5日下午1:30-4:30到青島市教育人才綜合服務中心(青島市延安一路29號乙2樓西側)報名列印筆試准考證。筆試只能報考本人面試通過的崗位,不得報考其他招聘崗位。未獲得相應崗位筆試資格的人員不得再報考本簡章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與面試時一致的二代身份證報名。

(三)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6月17日下午13:30—16:00。

筆試地點:青島十五中(市北區延安路90號,1路、15路、25路、205路、212路、217路、219路、220路、221路、225路、302路、306路、307路、308路、367路、368路、4路、604路十五中站下車)

(四)筆試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採取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尾數四捨五入。筆試成績通過青島市教育局網站釋出,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查詢。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青島市教育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考察範圍,筆試成績達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五、考察、體檢和聘用

(一)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員確定

1.總成績核算。有筆試要求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分別按30%、70%比例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尾數四捨五入。不進行筆試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同一招聘計劃中出現兩名及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有筆試要求的崗位,取筆試成績較高者。不進行筆試的崗位,則按照所取得的成果、獲得的榮譽稱號等專案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2.考察體檢範圍確定。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範圍人選,通過青島市教育局網站公佈。其中,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進行考察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體檢

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和崗位要求,全面瞭解進入考察範圍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以及迴避制度執行等方面情況,並對考察物件進行資格複查,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一般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專案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青島市教育局網站將及時釋出考察、體檢工作資訊,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按時參加。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體檢後,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青島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聘用制工作人員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青島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原始資料報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稽核、備案,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合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

2.2017屆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前不能提供相關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在辦理聘用手續前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4.聘用制工作人員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聘用制人員與在編人員統一管理,工資發放標準和支付渠道等參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瞭解相關網站釋出的資訊,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資訊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事業單位招聘工作諮詢電話和教育局招聘監督電話詳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