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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3.15W)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推進人才機構調整,優化人力資源配置,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進一步規範我局事業單位人員調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景洪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決定面向景洪市轄區內從事農業和科技工作現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進行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2017年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局屬事業單位2個,選調人數2名。

市水產技術推廣站會計崗位1名,市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農業技術推廣教員崗位1名。

  二、公開選調範圍

符合公開選調所需條件的景洪市轄區內從事農業和科技工作現在職在編事業單位人員。

  三、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

(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強。

2.具有與擬選調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具備行業資格准入條件。

3.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報考會計崗位的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4.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7年6月5日以後出生),中級以上職稱放寬至45週歲以下(1972年6月5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

5.應符合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有關要求。

6.近二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7.在事業單位工作3年及以上(2014年6月5日前參加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6.試用期、合同協議期限內。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職位要求

詳見《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崗位人員計劃表》(附件)。

  四、公開選調程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統一考試與考察、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式進行。

(一)釋出公告

通過西雙版納州人才網()、景洪市政務資訊網()、景洪市農業和科技資訊網(http:// )以及錄用單位辦公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方式,面向景洪市轄區內從事農業科技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進

(二)報名程式

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人員須如實填寫《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2017年局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3)一式兩份,經所在工作單位蓋章同意後,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聘書及影印件(影印件需加蓋公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到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辦公室(307)現場報名,每個崗位與符合條件人數比例不低於1:3,低於1:3的取消該崗位選調。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8:00時至12:00時,下午15:00時至18:00時。

報名地點:景洪市瀾滄江路27號(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辦公室307室),聯絡電話:0691-2121114。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所報的材料進行稽核。經審查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到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領取准考證。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

1.筆試。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能力。筆試不指定命題範圍,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地點在准考證註明。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選調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參考人員的總成績採取百分制計分,由筆試和麵試成績加權計算,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佔總成績的50%。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會同用人事業單位共同實施。根據總成績,按選調計劃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並分別在西雙版納州人才網()、景洪市政務資訊網()、景洪市農業和科技資訊網(http://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監督電話:2139510(景洪市紀委第五紀工委)

本公告由景洪市農業和科技局負責解釋。

  點選下載附件

附件1: 景洪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丁)

附件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