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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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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現面向深圳市公開選調職員,條件如下:

2017年深圳市寶安區委組織部選調公告

  一、選調人數

職員2名(八級其他管理崗位1名、九級管理崗位1名)

  二、選調條件

(一)深圳市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不含中央和省直屬機關的駐深單位);

(二)八級其他管理崗位,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1年5月1日後出生);九級管理崗位,年齡在30週歲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後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四)歷年職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中共黨員優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承擔一定的`工作壓力;

(七)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有工程管理或黨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八)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選調條件:

(一)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在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三)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服務年限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調動的情形。

  三、報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供資格審查:

1、填寫《寶安區委組織部(編辦)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附件2)、《寶安區委組織部(編辦)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資訊表》(附件3),並將電子版發至;

2、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學歷及學位證書(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現任職務任免檔案;

3、區級以上刊物發表的文章以及在單位撰寫的有代表性的重要材料(影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驗原件,收復印件。報名者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週六、日除外)。

報名地點:寶安區委組織部辦公室(寶安區創業一路1號區委區政府辦公樓713室)。

聯絡電話:29998206 楊小姐

  點選下載>>>附件1-3.

1、寶安區委組織部(編辦)公開選調職員職位表

2、寶安區委組織部(編辦)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

3、寶安區委組織部(編辦)區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資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