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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衡陽縣委宣傳部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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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縣委宣傳部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全縣選調網路新聞宣傳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其中網管人員1名、文祕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湖南省衡陽縣委宣傳部選調公告

  一、選調範圍

衡陽縣財政全額撥款在編在職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身體健康;

2.具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在30週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1985年1月1日以後出生,性別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約定服務期限未滿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過黨紀或政紀處分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不符合選調任職要求的其他情況。

  三、選調程式和方法

(一)釋出公告。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掛號郵局、衡陽縣電視臺、衡陽縣新聞網、“衡陽縣宣傳”官微、衡陽縣手機報公佈選調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紀律要求等。

(二)報名。實行免費報名。

1.報名時間:5月2日-5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縣委大院1棟4樓縣委宣傳部辦公室,電話0734-6811221;

3.報名方式:填寫好《中共衡陽縣委宣傳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包括所在單位推薦意見和簽章),直接到縣委宣傳部辦公室報名。《報名表》可直接到衡陽縣新聞網下載列印或者到縣委宣傳部辦公室領取。

4.報名所需資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僅作檢視)及影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

(三)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後,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者的相關資訊,包括年齡、學歷、身份、工作時間、行政職級等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者由縣委宣傳部辦公室負責通知其參加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計劃並予以公佈。

(四)考試。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採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專業素養,卷面總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物件。筆試組織、命題及閱卷均嚴格遵循保密原則。考試時間5月中旬。

2.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突出職位特點,注重能力實績,重點測試報考者的綜合能力、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和表達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考官按有關政策規定組成。時間另行通知。

3.總成績。考生總成績按筆試佔60%、面試佔40%計算綜合得分。

(五)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前2名為體檢物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實施。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物件,核實考察物件提供的報考資訊和相關材料,到現工作單位和組織人事部門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在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放棄或不合格的,則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七)公示。由縣委宣傳部部務會對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錄人員,並在衡陽縣黨政門戶網、衡陽縣電視臺、衡陽縣新聞網、“衡陽縣宣傳”官微、衡陽縣手機報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試用和調入。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後,實行任職試用,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後,按程式辦理調入手續。

  四、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迴避關係的,實行公務迴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提供虛假證明。對於提供虛假證明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諮詢電話:0734-6811221;

受理舉報電話:0734-6859349(縣委宣傳部紀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