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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寶安區2017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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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符合條件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方便廣大家長熟悉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順利申請學位,現將2017年入學有關事宜指引如下:

深圳寶安區2017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指引

一、2017年招生按照哪些規定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深府〔2016〕5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2018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162號)、《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深寶教〔2017〕103號)、《寶安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房制度試行辦法》(深寶教〔2014〕76號)和《寶安區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公辦學校小一七年級入學申請租房類材料時間限定試行辦法》(深寶教〔2015〕144號)等。

二、申請國小一年級和國中一年級學位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國小一年級招生物件

“年滿六週歲”(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1.深圳市戶籍兒童;2.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3.經區級以上政府部門認定的區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二)國中一年級招生物件

1.目前就讀國小六年級,具有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2.目前在深圳就讀國小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3.目前就讀國小六年級,經區級以上政府部門認定的區級以上高層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三)申請學位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學位型別為第3、6類的學生需要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均沒有本市商品房(含房產資訊登記部門能查詢到的私宅)的證明。

(3)計劃生育資訊核驗: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網上報名截止(小一5月4日、七年級5月11日)前到現居住地社群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資訊。

2.非深圳戶籍兒童

(1)身份證明:兒童出生證,兒童及父母的戶口本,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2)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

(3)社保證明:兒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會保障卡;

(4)計劃生育資訊核驗:大陸地區非深圳戶籍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網上報名截止(小一5月4日、七年級5月11日)前到現居住地社群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資訊。

3.臺、港、澳及外籍兒童

(1)臺灣籍兒童:①區臺辦駐各街道政務大廳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區教育局各學區教育辦批准同意入學的《臺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法定監護人在學校招生範圍內的有效住房證明。

(2)港澳籍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按非深圳戶籍兒童參與積分排隊。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兒童出生證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②父母雙方或者一方為深圳戶籍:父母戶口本、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父母雙方均為非深戶籍: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父母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③住房證明: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或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證明;④父母社保資訊;⑤由公證部門出具的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屬關係公證書;⑥計劃生育資訊。港澳籍適齡兒童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公辦學位,也和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的學生一樣,要核驗計劃生育資訊,一樣參與計生積分。兒童家長需持相關資料在網上報名截止(小一5月4日、七年級5月11日)前到現居住地社群工作站申報並錄入計劃生育資訊)。

(3)外國籍兒童:按深圳市有關政策執行,自行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三、學位申請的時間及程式如何安排?家長該如何報名?

1.家長提前準備材料。家長對照要求準備各項證明材料。

2.家長網上報名(小一:4月23日—5月4日;七年級:4月27日—5月11日)。家長對照公辦學校招生範圍和學位型別(可登陸招生網站檢視),根據自己的住址,選擇對應的學校,登入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各項資料。步驟:登入招生網站——在左下角“家長服務通道”下面點選“小一/七年級報名”——閱讀填寫說明後按照要求逐項填寫資料——點選“儲存”後列印報名表即可。

3.資訊初核(小一:5月5日—5月8日;七年級:5月12日-5月15日)。家長攜帶網上報名時列印的報名表及各項證明的原件到申請學校進行初核。初審合格且報名表與原件資訊一致的,學校出具回執。

4.部門稽核(小一:5月9日—6月6日;七年級:5月16日—6月13日)。公安、房產、社保、計生等職能部門對就讀資格和積分進行稽核。

5.家長核對(小一:6月7日—6月11日;七年級:6月14日—6月18日)。家長登入報名系統或到申請學校門口核對孩子的資格和積分稽核結果,對結果有異議的,小一在6月11日下午5時前、七年級在6月18日下午5時前向申請學校提交複核申請表(可在招生網站下載)和相關證明材料。

6.部門複核(小一:6月12日—6月23日;七年級: 6月19日—6月30日)。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複核的學生資格或積分進行復核,以部門複核結果作為正式錄取的依據。

7.家長查詢錄取結果(小一:7月6日;七年級:7月13日)。家長登陸報名系統或到申請學校查詢錄取結果。

8.新生報到註冊(小一: 7月10日前;七年級: 7月16日前)。在規定日期前,錄取的新生到申請學校報到註冊,具體時間由學校根據本校實際決定。逾期不註冊的,視作自動放棄學位處理,不再安排公辦學位。

四、新生學位型別劃分和具體錄取順序是怎樣規定的?

(一)學位型別劃分為8類

第1類:寶安戶籍,學區購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經濟適用房】或祖屋,且產權份額≥51%,下同)。

第2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購房。

第3類:寶安戶籍,學區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學區租房且經過備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等,下同),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

第4類:非深戶籍,學區購房。

第5類:寶安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無房證明。

第6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並且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在深圳無產權房(提交房產資訊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無房證明)。

第7類: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不提交無房證明。

第8類:非深戶籍,學區租房或有特殊住房。

(二)積分計算方法

1.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居住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居住時間積分: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以發證日期為準;提交租賃憑證證明材料的,以辦理租賃憑證時登記備案的落款日期為準;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以社群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為準。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2017年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市衛生計生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家庭的計劃生育資訊核驗結果分為四類:獨生子女、政策內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資料有誤。 獨生子女積9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積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積3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資料有誤積0分。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至少包含養老和醫療險種),積分分值以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中養老險和醫療險中時間長的一項為準,補繳的不算積分;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申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2017年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市衛生計生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家庭的計劃生育資訊核驗結果分為四類:獨生子女、政策內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資料有誤。 獨生子女積90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積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處理積30分,政策外未接受處理或資料有誤積0分。

(三)職能部門核定積分

相關職能部門分別進行相關資訊的稽核確認,以職能部門稽核結果作為確定入讀資格、學位型別、最終積分和錄取順序的依據。

(四)按照先類別後積分的順序錄取

按照從第1類到第8類依次錄取,同一類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公辦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未錄取到公辦學校的學生,由家長在錄取名單公佈後規定的時間內自主選擇到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五、關於身份證明的問答

(一)非深戶籍兒童父母需要辦居住證嗎?如何辦理《居住證》?

答:非深戶籍兒童父母為孩子申請學位,父母至少有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能夠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我市舊版《深圳市居住證》,已全部於2016年5月31日過期失效,家長必須於報名前辦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因不及時更換新證導致部門稽核或複核時網路比對不合格的,後果自負。

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方式、時限及費用具體可登入“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服務平臺”檢視,網址:,諮詢電話:84465000。

(二)身份證、居住證的地址和房產證、租賃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嗎?

答: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證明上的地址作為確定學區範圍的依據。

(三)兒童出生證、身份證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與戶口本不符,對監護關係證明有影響嗎?

答:如果兒童出生證的日期或姓名與戶口本不符合,但是兒童戶口與提供申請材料的父母一方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則不受影響;如兒童戶口與提供申請材料的父母一方不在同一本戶口本上,則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六、關於住房證明的問答

(一)學位型別1、2、4中的自購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寶安區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影印件;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經國土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且所佔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通過公安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兒童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證等材料來體現。

(二)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須用孩子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房產證申請學位,不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

(三)我購買了一套房屋,沒有在國土局備案,也未辦理過戶,但有律師見證書,可用它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市司法局下發《關於嚴禁為違法建築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築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用於申請學位的房屋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提交合法的證明材料,私人之間買賣的房屋不能用來申請學位。

(四)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預售合同還沒有備案,不能列印清單怎麼辦?

答: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有房產證的,審驗房產證原件。已籤預售合同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房管部門的購房合同原件。

(五)我住的是單位分給我的產權屬於單位的政策性住房,可以作為自購房為我的孩子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可以作為集體宿舍申請。

(六)我孩子屬於3類,在哪裡可以列印房產資訊清單來證明在深圳未購買合法產權商品房?

答:在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列印。全市有12個列印點,其中2個在寶安,分別是:寶安區九區廣場大廈(寶民一路)7樓;寶安區西鄉流塘路288號(寶安日報社對面)。免費諮詢電話:96508888。列印家庭房屋產權資訊查詢清單,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未成年子女身份證。

(七)夫妻離婚,孩子由母親撫養,房子在父親名下。孩子申請入學時,提供母親的租房和無房證明可以嗎?

答:不行。離婚不改監護關係,父親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必須提供父母雙方及子女的無房證明,第5類才能變為第3類,第7類才能變為第6類。

(八)如何辦理《房屋租賃憑證》?

答:租房居住的適齡兒童家長,可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查詢網址:_webmap/czww_index,諮詢電話:82891069,或諮詢本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

(九)可以直接用自行簽訂的租賃合同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須提供相應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未依法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不能用來申請學位。

(十)我能使用自家商鋪的《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房屋租賃憑證》中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等用途。

(十一)我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屋租賃憑證》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房屋租賃憑證》中的承租人必須是學生的父母。

(十二)一份《房屋租賃憑證》能給多戶使用嗎?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只限一戶家庭的孩子申請學位使用。

(十三)學生或父母居住證地址和《房屋租賃憑證》的地址不一致,有影響嗎?

答:沒有影響。確定學區範圍是以租賃備案憑證上的地址為準。

(十四)我孩子是深戶,已經期滿失效的《房屋租賃憑證》可參加積分嗎?

答:可以。需申請人向租賃部門申請查閱列印過期的《房屋租賃合同證明書》,以在同一學區內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計算積分。

(十五)對租房時間有限定嗎?

答:租房前,請檢視房屋所在學區的學校是否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學位的,《房屋租賃憑證》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類非商品房購房證明類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須是2016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續到2017年12月31日,才能申請。申請其他沒有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學位,房屋證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不受本限制,但需保證稽核時處於有效狀態。

(十六)錄入租房資訊時需要錄入的房屋編碼在哪裡查詢?

答:選擇租房類別的,網上錄入資料時,必須錄入承租人姓名、房屋編碼、登記備案號等資訊。房屋編碼可在房屋租賃憑證上檢視。選擇其他房屋類別的,不需要填寫房屋編碼。

(十七)祖屋、安居房、人才房、軍產房、自建房等住房,如何提供證明?

答:根據類別提供相應的證明,持租房、特殊住房申請學位的,申請人須是兒童的父母。部分證明式樣可在招生網站下載。

① 屬於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提供社群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② 屬於安居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購房合同或房產證。

③ 屬於企業人才住房的:提供住房主管部門的備案檔案、購房企業與人才簽訂的租賃合同、勞動聘用合同和企業使用者為該員工列印的社保清單。

④ 屬於租住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與住房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合同。

⑤ 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證明,以及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⑥ 屬於集資房的:出具購房收據和有效合同,並提供轄區居委會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

⑦ 屬於自建房的:提供歷史遺留違法建築普查申報回執和社群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證明。

⑧ 屬於集體宿舍的:提供父母的聘用合同、社保等工作證明(即員工的社會保障卡和由單位列印並蓋公章的社保清單)、加蓋同一單位公章和轄區居委會公章的.集體宿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