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確定某承包商中標。甲乙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包括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和投標綜合單價見表5.1。工程合同工期 12個月,措施費84萬元,其他專案費100萬元,規費費率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費、其他專案費之和的4%,稅金率為3.35%。有關工程付款的條款如下:
1、工程預付款為合同價的20%,在合同簽訂後15日內一次支付,措施費在6個月的工程進度款中均勻支付。
2、工程進度款每三個月結算一次。
3、在各次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質量保脩金。
施工期間第4~6月分項工程結算價格綜合調整係數為1.1。
表5.1 分部分項工程計價資料表
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進度計劃,如圖5.1所示(各分項工程各月計劃進度和實際進度均為勻速進展)。
第6個月末檢查工程進度時,b工作完成計劃進度的1/2,c工作剛好完成,d工作完成計劃進度的`1/3。
問題:
1、計算各分項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把計算結果填入紙表5.1中,並列式計算工程預付款。
2、根據第6個月末檢查結果,在答題紙圖5.1上繪製前鋒線,並分析第6個月末b、c、d三項工作的進度偏差,如果後6個月按原計劃進行,分析說明b、d工作對工期的影響影響。
3、若承包方決定在第6個月後調整進度計劃以確保實現合同工期,應如何調整(有關分項工程可壓縮的工期和相應增加的費用見表5.2)?說明理由。
4、按實際進度情況結算,第4~6月應簽發工程款為多少萬元(假設期間無其他專案費發生,a工作按批准進度計劃完成)?
(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