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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

物業管理師 閱讀(1.02W)

2015年全國物業管理師的報考條件如下:

2015物業管理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可申請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8年。 2. 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二科”)的條件:

2004年12月31日前,評聘工程類或經濟類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物業管理工作滿10年的人員,可免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經營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物業管理實務》、《物業管理綜合能力》2個科目的考試。 以上規定適用於在物業管理企業中,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

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物業管理相關實踐年限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