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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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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是很多的公司都有制定的制度,但還是有一些公司不知道如何制定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方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崗位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方案

  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方案

第一條 根據工作性質及職責的不同,各部門分為審判(執行)工作部門和服務保障工作部門,分別實行百分制考核。

第二條 執行局、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立案庭、為審判(執行)工作部門。

紀檢監察室、政工室、法警隊、辦公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網路管理處、工會為服務保障工作部門。

第三條 審判(執行)工作部門考核內容

一、審判(執行)工作(60分)

1、審判(執行)工作完成情況(50分),以各審判(執行)工作部門的司法狀況考評結果為依據(年中、年終分別進行分值換算)。

2、市財政非稅收入分解任務落實情況另行考核(10分)。

二、隊伍管理(10分)

1、黨支部每季度開展一次活動,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每缺少一次扣0.2分。

2、違反庭審規範,每人次扣0.2分。

3、工作時間違反著裝規範,每人次扣0.2分。

4、違反崗位規範,每人次扣0.2分。

5、違反法官形象規範,每人次扣0.2分。

6、違紀違法,每人次扣2—10分。

7、違反院其它規定的,每人次扣0.2—2分。

本項扣分以基本分為限。

三、宣傳調研(10分)

1、宣傳(5分):審判(執行)工作部門按院《2010年全市法院新聞宣傳稿件和都市頻道“法在身邊”案例任務分配方案》要求,完成典型案例報送及新聞宣傳任務,每少(超)1篇扣(加)0.5分。

2、調研(5分):各部門完成2篇調研文章,每少(超)一篇扣(加)1分;給研究室提供資訊材料10篇,每少(超)1篇扣(加)0.2分。

3、調研論文、資訊、宣傳稿件的獎勵按《關於對優秀調研論文、資訊、宣傳稿件獎勵辦法》的規定執行。

本項扣(加)分不超過基本分。

四、民主測評(10分)

各部門負責人分別於年中、年末對本部門半年及年度工作在全院幹警大會上進行述職,由幹警按100分制打分後折成分數。

五、領導評價(10分)

院領導(含調研員、審委會專職委員)每年年中、年末對各審判(執行)部門按100分制評價打分後折成分數。

第四條 根據各部門崗位目標管理績效綜合考核得分情況分別進行排序,設三個獎勵檔次。

院績效平均獎=按比例提取的獎金總數÷全院在崗人數。

一檔部門人均獎在院績效平均獎的基數上上浮10%,三檔部門人均獎在院績效平均獎的基礎上下調10%,二檔部門人均獎即為院績效平均獎。

第五條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嚴格按照部門目標管理辦法對本部門幹警工作進行考核,並確定一、二、三檔。每檔人數分別按部門幹警人數(主要負責人除外)的40%、40%、20%確定。

部門幹警獎金根據該部門的考核檔次分檔發放,如:部門在院考核檔次為二檔,該部門一檔獎金則在院二檔獎金基礎上上浮10%,三檔獎金在二檔獎金基礎上下調10%。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獎金按本部門二檔獎金計發。

第六條 院領導(含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已免去副院長領導職務的正處級審判員、調研員,按院績效平均獎計發。

第七條 設立院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管理獎。院領導管理獎為院平均獎。部門正科實職及以上負責人的管理獎根據全院幹警民主測評排序,按30%、40%、30%的比例確定一、二、三檔。部門副職的管理獎根據其所在部門的考核檔次分檔計發。

第八條 設立崗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院長王小長任組長,其他院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政工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政治部、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辦公室、研究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政治部、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日常考評工作。

第九條 崗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與公務員年度考核直接掛鉤,並作為評先評優及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根據各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總分,在審判(執行)部門與服務保障部門中分別確定1名目標管理紅旗單位、2名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合計5個單位進行表彰。紅旗單位、先進單位部門幹警人均分別獎勵500元、300元,其它部門幹警人均獎勵100元。同時對服務保障部門中獲紅旗單位、先進單位稱號的,人均分別增加3000元、2000元的辦公經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1、幹警在上年和當年因違法違紀被紀檢監察部門、檢察機關立案查處(只否決一次);

2、發生重大責任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被投訴、曝光(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屬實)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第十條 幹警病事假或曠工連續達一個月以上的,期間無績效獎和管理獎,調進調出人員、借調人員、掛職鍛鍊幹部原則上按實際在崗工作時間計獎,但如果在外掛職鍛鍊的幹部,外單位無補貼或獎勵的,則發放院績效平均獎。

第十一條 部門全面工作在省院對口部門年終評比中排名前三名、部門全面工作或個人被評為市級(市委、市政府名義表彰)以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予以單項獎勵。

第十二條 個人年度公務員考核依《公務員法》考評的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評先評優和晉職晉級資格:

1、個人全年扣分累計5分以上(不含本數,下同);

2、全年曠工累計在5天以上15天以下(15天以上做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 未盡事項由院崗位目標管理考評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績效考核的方法

排列法:通常是上級主管根據員工工作的整體表現,按照優、良、劣的順序進行排列,這種方法簡單易行,花費的時間較少。

目標管理:員工與主管之間共同協商制定個人目標,以制定目標的方式考核,可以使員工努力達到目標,從而提高員工的積極性。

360度考核:是可以通過同事、上級、下屬、或者顧客來對員工進行評價,收集多方面的資訊進行綜合判斷,形成最終的評價結果,這樣可以得到真實、公正、客觀、準確的考核結果。

標杆超越法:是通過不斷尋找和研究有助於本集團戰略實現需要的其他優秀集團或集團內部優秀企業的有利實踐,分析這些標杆企業達到優秀水平的原因,結合自身實際加以創造性地學習、借鑑並選取改進的最優策略,從而達到效果。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二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四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附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