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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4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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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讀書童我想問一下,年滿十六週歲,卻工作了一年多,可是因為公司生意不好,不幸被優化了,因為年齡問題多次向公司要求籤合同,卻被委婉的回絕了幾次,到現在也沒簽,簽了轉正,人力資源不轉,要是到時候去籤離職的時候,公司會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不給予多一個有的工資的時候,可以用什麼樣的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謝謝!
提問時間 2015-07-12 17: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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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讀書童最佳答案:

社會勞動合同

你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公司沒有和你籤勞動合同,你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82條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同時公司錄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勞動部門可以對它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