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2.27W)

勞動合同製成為我國的一項具有廣泛的普遍性和得到全面完整肯定的勞動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資料,歡迎閱讀。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⑶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⑷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⑴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⑵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1、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公司實行:

( )標準工時制度

(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准。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後,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 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 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後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後,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後,查實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商業祕密包括:

1、計劃、專案,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資訊。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資訊,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資訊。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於甲方的財產、檔案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檔案、資料、圖紙、磁帶、磁碟、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燬、帶出。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不得洩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祕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並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 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資訊,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_______________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宅)

電話(戶籍地址)

緊急情況聯絡電話:

  國家勞動合同制工人篇3

工人contract worker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採取書面形式,內容包括時限、任務及共同遵守的各項義務等。1986年中國用工制度改革以後招收的各類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1986年7 月12日,國務院釋出《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指出企業在國家勞動工資計劃指標內招用常年性工作崗位上的工人,除國家另有特別規定者外,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企業招用合同工採取公開招收、自願報名、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合同工與所在單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等權利。國家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退休養老基金由企業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繳納,退休養老金不敷使用時,國家給予適當補助。實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於,打破鐵飯碗、大鍋飯,真正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充分調動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企業勞動者的素質。   實行合同制的根本目的在2000年以後,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有所改變,根本目的在於削減企事業單位的用工成本。在新的勞動法頒佈以後,基本上企事業不存在非合同制的工人,合同制工人與企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待遇方面沒有太大的區別。第一條 為了適應勞動制度的改革和四化建設的需要,切實保障勞動

合同制工人在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的基本生活,作好待業期間的生活

救濟,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調動生產積極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勞動合同制工人實行社會勞動保險制度。社會勞動保險的實施和管理工作,在職期間的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負責辦理;老年期間的退休待遇,由當地社會勞動保險機構負責辦理 (當地未建立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之前,暫由當地勞動服務公司負責辦理);待業期間的生活救濟,由當地勞動服務公司負責辦理。

第三條 已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市、縣,來自城鎮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必須參加當地組織的老年社會勞動保險;跨地區使用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亦應參加調出地區組織的老年社會勞動保險。

【章名】 二、在職期間的保險待遇

第四條 疾病、因工和非因工負傷待遇:

1.非因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在疾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醫療、病假待遇,原則上應與用人單位的固定工享受相同的待遇。

勞動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內患疾病和非因工負傷停工治療時間較長,工作不滿一年的,累計病假休息達三個月;工作一年不滿三年的,累計病假休息九個月;工作滿三年不滿五年的,累計病假休息達十五個月 (合同期滿後續訂合同的,病假時間應從續訂合同之月起重新計算),在治療告一段落後,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在短期內不能恢復健康的,可提前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時,可分別按如下情況發給醫療補助費:在合同期內,工作不滿一年的,一次發給本人標準工資一個月;工作滿一年不滿三年的,一次發給本人標準工資三個月;工作滿三年不滿五年的,一次發給本人標準工資五個月。

2.因工: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負傷,其治療期間的工傷假、醫療待遇,應與用人單位的固定工享受相同的待遇。醫療終結後,經市、縣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視其殘廢程度,由用人單位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持的,每月按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九十發給(另發副貼),每月另發護理費三十七元 (按五類區計算,每高一類增發一元);飲食起居不需人扶持的,每月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另發副貼)發至本人死亡為止。

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解除合同,每月按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之五十發給殘廢補助費。領取的實際金額低於二十五元的 (不含副貼),按二十五元發給,發至本人恢復勞動能力或死亡為方。

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合同期內,由用人單位分配適當工作,合同期滿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時,視其殘廢程度,分別按甲、乙、丙三個殘廢等級,分別一次按本人標準工資發給十二、八、四個月的殘廢補助費。

殘廢鑑定標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原省革委川革發[1979]22號文規定辦理;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原省革委川革發[1977]101號文規定辦理。

3.勞動合同制工人解除合同回家後,屬於因工負傷原部位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應由原用人單位負擔。

第五條 死亡待遇:

1.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工死亡的,發給喪葬費二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