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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88W)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僱)(乙方)為導遊員。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合同,確定雙方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負責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可變更工作崗位)。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導遊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和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培訓教育,乙方從事導遊服務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導遊員資格。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旅遊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乙方因工負傷,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據實支付醫療費,按月支付工資;傷愈後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殘待遇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6、乙方因工傷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遺屬津貼等,由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標準支付。

7、乙方的週休假、節日假、探親假、年休假、產假以及婚喪等各種待遇,甲方必須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導遊員業務,確定乙方工資按以下工資形式執行。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資保障標準。計月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元,其中:基本工資元,津貼。獎金另定。

2、甲方應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3、甲方於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的,應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資總額%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併發給乙方。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導遊業務期間,甲方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江西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導遊服務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責任。

八、雙方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甲方出資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單位以外培訓,須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後須為甲方服務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但本合同第六條第5款規定除外,培訓費用按其在甲方服務年限滿一年減收%計算。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當地旅x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成的可在規定的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當地勞動部門鑑證後各執一份。

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

鑑證時間:

旅行社與導遊的勞動合同2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遊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遊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旅行社導遊勞動合同範本(2)全文現在開始!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供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導遊員使用)

甲 方

乙 方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導遊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乙方完成 年度 旅遊線路的導遊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乙方導遊任務的和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生效時間為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為

第三條 在執行導遊任務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導遊業務中所需要的帶團費用。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導遊員職責。

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或者未履行導遊員職責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和相關規定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導遊任務的勞動報酬為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動報酬的時間為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社會保險按以下方式辦理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繳納。

(二)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本市規定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但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支付給乙方,由乙方繳納。

第七條 甲乙雙方除可以依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解除勞動 合同外,就其他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約定如下: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旅行社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甲 方(公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可作為旅行社與導遊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旅行社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