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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菸葉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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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菸葉稅法

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菸葉稅法

  一、納稅義務人、徵稅範圍與稅率

1.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菸葉的單位為菸葉稅的納稅人。

2.徵稅範圍

菸葉的徵稅範圍是指晾晒菸葉和烤煙葉。

3.稅率

菸葉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20%。菸葉稅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與徵收管理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

菸葉稅的應納稅額,以納稅人收購菸葉的收購金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菸葉收購金額×稅率

新增內容: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二)徵收管理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菸葉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菸葉的當天。

新增內容:收購菸葉的`當天是指納稅人向菸葉銷售者收購付訖收購菸葉款項或者開具收購菸葉憑據的當天。

2.納稅地點

納稅人收購菸葉,應當向菸葉收購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按照《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菸葉收購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是指菸葉收購地的縣級地方稅務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稅務分局、所。(變化內容)

3.納稅期限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