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核心知識點 |
第一章 | 1.稅收立法機關 2.國際稅收關係 |
第二章 | 1.徵稅範圍:營改增的範圍、特殊專案、視同銷售行為(記憶+運用) 2.稅率:17%;13%;11%;6%;徵收率:3%(記憶) 3.應納稅額的計算,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 4.出口退稅 |
第三章 | 1.稅目(新增電池、塗料) 2.計稅依據 3.三個納稅環節+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消費稅出口退稅的計算 4.徵收管理 |
第四章 | 1.稅目(電信業營改增) 2.營業額—全額與差額(要明確哪些行業是全額計稅,哪些行業是差額計稅) 3.應納稅額的計算 |
第五章 | 1.稅率:7%、5%;1% 2.應納稅額的計算:實繳(非應繳)“三稅”稅額;滯納金、罰款除外;進口不徵、出口不退;隨“三稅”減免而減免;不隨“三稅”的返還而返還;出口貨物免抵稅額需繳納城建稅。 3.菸葉稅法 |
第六章 | 1.稅率的運用(經常出選擇題) 2.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
第七章 | 資源稅: 1.稅目、稅率(煤炭的稅率為銷售額的2%-10%) 2.計稅依據:從價計徵(原油、天然氣、原煤及洗選煤),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從量計徵(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應納稅額=銷售數量或自用數量×定額稅率 3.應納稅額的'計算:原煤與洗選煤計算應納稅額的區別:原煤應納資源稅=銷售額×稅率;洗選煤資源稅=銷售額×折算率×稅率。 土地增值稅: 1.應納稅額的計算:計算扣除專案;確定增值額;計算增值率;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係數;計算應納稅額。 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
第八章 | 1.房產稅的稅率、計稅依據、應納稅額的計算和徵收管理; 2.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計稅依據、應納稅額的計算和稅收優惠; 3.契稅:買賣行為+抵債+投資入股、贈與行為、交換行為、個人(買房+賣房+贈與+抵債+交換)。 4.耕地佔有稅的稅收優惠。 |
第九章 | 1.車輛購置稅: 國內購買自用=(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17%); 價外費用:(1)價外費用不包括銷售方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2)購買者支付的控購費,不併入計稅價格計稅。進口自用—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2.掛車、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稅額的50%計算。尾數的計算:有尾數的一律按照含尾數的計稅單位據實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得出的應納稅額小數點後超過兩位的可四捨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拖船按照發動機功率每1千瓦摺合淨噸位0.67噸計算徵收車船稅。客貨兩用汽車按照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徵車船稅。購買當月計算車船稅。 3.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材料的提供方);貨物運輸合同(僅根據運費); 借款合同(抵押);財產保險合同(僅根據保費);技術合同(不包括研發費); 以物易物合同——購銷合計金額; |
第十章 | 1.收入的確認 2.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3.扣除原則和範圍 4.企業重組的特殊性稅務處理的方法 5.稅收優惠 6.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抵扣(分國不分項抵扣) |
第十一章 | 1.工資(勞動分紅、年金、解除合同的補償金、兩處以上工資、內退(提前退休)補貼、內部退養、無住所的外籍個人的工資薪金) 2.年終獎(稅前、稅後) 3.稿酬+勞務報酬 4.房屋租賃+房屋轉讓 5.股票期權 6.轉讓限售股 7.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8.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抵扣 |
第十二章 | 1.國際稅收協定典型條款:常設機構、營業利潤、財產所得(不動產所得、財產收益)、投資所得(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勞務所得(獨立個人勞務、非獨立個人勞務) 2.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股息、紅利、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財產轉讓所得 3.境外所得稅收管理 4.國際避稅與反避稅 5.轉讓定價 |
第十三章 | 1.稅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 2.稅務登記管理 3.熟悉稅款優先的規定;稅款徵收方式及適用範圍;延期繳納稅款的規定;滯納金;稅收調整制度的期限;稅收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欠稅清繳制度;稅款追徵與退還。 |
第十四章 | 1.熟悉稅務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區分選擇複議和必經複議;行政複議管轄;申請、受理、決定過程中時間的規定;不予受理,停止執行、中止、終止的情形;調解和和解的情形。 2.熟悉訴訟的原則和範圍 |
第十五章 | 1.熟悉稅務登記、發票領購(自制發票、統印發票;臨時經營領購發票)、建賬建制代理。 2.能夠利用稅種的具體規定進行稅務籌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