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稅納稅稽核代理實務
(一)應稅憑證的稽核
1.應稅合同稽核要點
(1)稽核徵稅範圍
例如:稽核納稅人有錯劃憑證性質,將應稅憑證劃為非應稅憑證,或因對政策規定理解有誤,而將應稅憑證作為免稅憑證,造成漏納印花稅的問題。
(2)稽核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
①合同所載金額有多項內容的,是否按規定計算納稅。
②已稅合同修訂後增加金額的,是否補貼印花。
③未註明金額或暫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稅憑證,是否已按規定貼花。
④以外幣計價的應稅合同,是否按規定將計稅金額摺合成人民幣後計算貼花。
⑤當合同中既有免稅金額,又有應稅金額時,納稅人是否正確計算納稅。
(二)應納稅額的稽核
1、注意減免稅的相關規定
2.履行完稅手續稽核要點
(2)稽核平時"以表代賬"的納稅人,在按月、按季或按年裝訂成冊後,有無未按規定貼花完稅的問題。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稽核
(一)轉讓房地產收入稽核要點
(二)扣除專案金額稽核要點
1.稽核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僅就對外轉讓部分計入扣除。
2.稽核房地產開發成本
(1)有無將不屬於開發房地產的成本、費用擠入"開發成本"的情況。
(2)稽核"開發間接費用"明細賬。
3.稽核房地產開發費用
首先稽核企業借款情況,看其借款利息支出能否按轉讓房地產專案計算分攤。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二是對於超過貸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罰的利息不允許扣除。
4.稽核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稽核其他扣除專案
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20%扣除。
(三)應納稅額計算的稽核
1、核實增值額
2、以增值額除以扣除專案金額,核查增值額佔扣除專案金額的比率,以此確定該增值額適用的級距、稅率和速算扣除係數
3、計算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