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註冊稅務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下面和小編來看看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點:稅務登記管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稅務登記管理
(一)稅務登記的概念(瞭解)
(二)稅務登記的內容(重點,掌握)
1. 設立稅務登記
(1)稅務登記的範圍
①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②非從事生產經營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注意】臨時取得應稅收入或發生應稅行為以及只繳納個人所得稅、車船稅的,不需辦理稅務登記,但需履行納稅義務。
③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是( )。
A.依法負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
B.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
C.企業在本地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D.不從事生產、經營,但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
【答案】C
【解析】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應當辦理稅務登記,但在本地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因此,選擇C選項。
(2)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瞭解)
①②③④(瞭解)
⑤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銀行賬戶中登入稅務登記證件號碼,並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入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銀行賬戶賬號。(便於稅務機關全面掌握納稅人的資金狀況)
(2)變更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瞭解)
3. 登出稅務登記(掌握)
(1)登出稅務登記的適用範圍:①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的;②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③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或產權關係變更而涉及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不涉及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理變更稅務登記);④納稅人發生的其他應辦理登出稅務登記情況的。
(2)登出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瞭解)
納稅人在辦理登出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繳銷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三)稅務登記的管理
1. 稅務登記證使用範圍(掌握)
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1)開立銀行賬戶;
(2)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3)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4)領購發票;
(5)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6)辦理停業、歇業;
(7)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2. 稅務登記的審驗
(1)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
(2)納稅人應當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3)納稅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登報宣告作廢。
(4)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簡稱外管證),向營業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