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財會職務>註冊稅務師>

2015註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考試重點:納稅申報

註冊稅務師 閱讀(2.31W)

  一、納稅申報概念

2015註冊稅務師《稅務代理實務》考試重點:納稅申報

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定期或按次就計算繳納稅款的有關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的書面報告,是稅收徵收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二、納稅申報的方式

1.自行申報

2.郵寄申報

3.電文方式

資料電文方式是指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資料交換和網路傳輸等電子方式。納稅人採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要按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儲存有關資料,並定期書面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4.代理申報

  三、納稅申報的具體要求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論當期是否發生納稅義務,除經稅務機關批准外,均應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實行定期定額方式(雙定)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併徵期(雙簡)等申報納稅方式。

3.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4.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確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核准,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

經核准延期申報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准的延期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