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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章節知識點

初級會計師 閱讀(1.4W)

下面文章內容是關於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的重要知識點,希望能幫到大家!

勞務派遣

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章節知識點

勞動合同關係:存在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用人)

勞動力給付事實:發生於被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用工)

1.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企業的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不超過6個月)、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2、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4.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勞動爭議的範圍及解決方法

  1.勞動爭議的範圍包括: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勞動爭議解決方法

①自行協商或請工會等第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和解

②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③勞動仲裁

④法院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