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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體系稽核員註冊準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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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是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唯一授權的依法從事認證人員認證(註冊)的機構,開展管理體系稽核員、認證諮詢師、產品認證檢查員和認證培訓教師等的認證(註冊)工作。CCAA 是國際人員認證協會(IPC)的全權成員,加入了IPC-QMS/EMS 稽核員培訓與註冊國際互認協議,人員註冊結果在世界範圍內得到普遍承認。

質量管理體系稽核員註冊準則(最新版)

本準則由 CCA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認證及認證培訓、諮詢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1 號)制定,遵循了IPC《QMS 和EMS稽核員認證制度開發規範第四版》(BD-05-007)、GB/T 27024-2004《合格評定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和GB/T 19011-2003《質量和(或)環境管理體系稽核指南》,是建立質量管理體系(GB/T19001)稽核員國家註冊制度的基礎性檔案。

CCAA 遵照GB/T 27024-2004 實施本準則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QMS)稽核員註冊制度,並通過了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依據GB/T27024-2004 實施的認可。

CCAA-QMS 稽核員註冊僅表明註冊人員具備了從事QMS 稽核的個人素質和相應知識與能力,而不對註冊人員的專業技術範圍和能力加以識別和確認。儘管CCAA已盡力保證評價考核過程和註冊制度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但如果某一註冊人員提供的稽核或其它服務未能滿足客戶或聘用機構的所有要求,CCAA 對此不承擔責任。

  1.1 引言

1.1.1 本準則由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遵循國際人員認證協會(IPC)《QMS 和EMS 稽核員認證制度開發規範第四版》(BD-05-007)的要求制定,以建立質量管理體系(QMS)稽核員國家註冊/認證制度,目的是確認QMS 稽核員具備相應的個人素質、知識和能力,保證QMS 認證工作的質量。

1.1.2 本準則採用了GB/T27024-2004《合格評定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規定的以能力為基礎的人員評價考核方法,引用了GB/T 19011-2003《質量和(或)環境管理體系稽核指南》關於稽核員能力的概念和水平提示,規定了CCAA-QMS 稽核員的註冊要求和評價過程。

1.1.3 CCAA-QMS稽核員註冊資格可證明註冊人員:

A. 通過了符合 GB/T27024 要求的嚴格的能力考核和評價;

B.達到了 GB/T19011 建議的QMS 稽核員應具備的個人素質及知識和技能,有能力完成相應的QMS 稽核和稽核管理工作;

C.獲得了在中國以及在 IPC 國際組織框架內普遍承認的QMS稽核人員資格;

D.向受稽核方、聘用機構及相關方提供了基本的稽核工作質量保證。

1.1.4 所有註冊人員和申請人員除符合本準則要求外,還應遵守國家和/或地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2 引用檔案

IPC BD-05-007 《QMS 和EMS 稽核員認證制度開發規範第四版》

GB/T 19011-2003 IDT ISO 19011:2002 《質量和(或)環境管理體系稽核指南》

GB/T 19001-2000 IDT ISO 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GB/T 27024-2004 IDT ISO/IEC 17024:2003 《合格評定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

1.3 術語與定義

本準則採用 GB/T19011-2003《質量和(或)環境管理體系稽核指南》和GB/T27024-2004《合格評定人員認證機構通用要求》中的術語和定義,同時使用下列術語定義。如果本準則中的術語定義與有關標準中的有所不同,應以本準則為準。

1.3.1 稽核

為獲得稽核證據並對其進行客觀的評價,以確定滿足稽核準則的程度所進行的系統的、獨立的並形成檔案的過程。

注1:本準則中的稽核僅指通常所說的外部稽核,包括“第二方稽核”和“第三方稽核”。第二方稽核由組織的相關方(如顧客)或由其他人員以相關方的名義進行。第三方稽核由外部獨立的稽核組織進行,如那些對與GB/T19001 要求的符合性提供認證或註冊的機構。

注2:當質量管理體系和其它管理體系被一起稽核時,稱為“結合稽核”。

注3:當兩個或兩個以上稽核組織合作,共同稽核同一個受稽核方時,這種情況稱為“聯合稽核”。

1.3.2 稽核準則

一組方針、程式或要求。注:稽核準則是用於與稽核證據進行比較的依據。

1.3.3 稽核員

有能力實施稽核的人員。

1.3.4 稽核組

實施稽核的一名或多名稽核員,需要時,由技術專家提供支援。

注1:指定稽核組中的一名稽核員為稽核組長。

注2:稽核組可包括實習稽核員。

1.3.5 稽核組長

由稽核委託方指定的有能力領導稽核組的稽核員。

1.3.6 能力

經證實的個人素質以及經證實的應用知識和技能的本領。

1.3.7 資格

個人素質、教育、培訓和(或)工作經驗的證明。

1.3.8 高等教育學歷

國家教育部門、人事部門及組織部門承認的,中等教育之後的完整的教育學習經歷,包括大專、本科及其以上學歷或相應學位。

1.3.9 完整的QMS稽核

包含GB/T19011-2003 標準中6.3 至6.6 條款所描述的所有步驟,以及GB/T 19001-2000標準或等同的QMS 替代標準中所有方面的稽核。

注:對GB/T 19001-2000 標準第七章某些要求合理刪減後的稽核仍可視為完整的稽核。

1.3.10 CCAA考核人員

具有相關技術資格和人員資格,有能力實施CCAA規定的能力考核活動的CCAA 工作人員,包括書面評價人員、見證評價人員和麵試評價人員。

1.3.11 CCAA 註冊管理人員

具有相關培訓經歷、工作經歷和資格,熟悉CCAA 註冊準則和工作程式,負責註冊過程控制與管理、註冊人員資格審查及作出註冊決定的CCAA工作人員。

1.3.12 註冊擔保人

具有良好的個人聲譽和 CCAA 認證人員註冊資格(不含實習註冊資格),瞭解申請人專業狀況、主要工作經歷和基本個人素質的人員。

1.4 註冊級別

1.4.1 CCAA-QMS稽核員註冊資格分為實習稽核員、稽核員和高階稽核員三個級別:

實習稽核員

QMS 實習稽核員資格授予經CCAA 考核評價,確認符合本準則相應註冊資格要求並具備QMS 稽核所必要的知識和基本技能的申請人。

實習稽核員可以作為稽核組成員參與 QMS 稽核活動,但不能獨立實施稽核。

稽核員

QMS 稽核員資格授予經CCAA 考核評價,符合本準則相應註冊資格要求,具備QMS稽核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並在實施稽核活動有一定實踐經驗的申請人。

稽核員可以獨自一人完成或作為稽核組成員完成QMS 稽核任務,也可以在高階稽核員的指導和幫助下,作為實習稽核組長領導稽核組完成QMS稽核任務。

高階稽核員

QMS 高階稽核員資格授予經CCAA 考核評價,確認符合本準則相應註冊資格要求,具備QMS 稽核所需的知識和技能以及領導一個稽核組所需的能力,並在策劃、協調、實施稽核活動以及與稽核委託方、受稽核方溝通等方面有豐富實踐經驗的申請人。

高階稽核員可以完成或領導稽核組完成 QMS 稽核任務。

高階稽核員有責任指導稽核組內的實習稽核員和稽核員實施、改進稽核活動和稽核管理活動。

1.4.2 CCAA-QMS 稽核員註冊原則上遵循逐級晉升原則。對於在質量管理理論和實踐領域有創造性貢獻和突出成就的人士,經國家權威人士推薦、CCAA 評價合格、CCAA 人員註冊技術委員會同意,可直接註冊為QMS 稽核員或高階稽核員。

  第二章 註冊要求

2.1 申請要求

2.1.1 各級別註冊申請人應認真閱讀CCAA-QMS 稽核員註冊準則,瞭解各項註冊要求。

2.1.2 申請人應提供真實、完整的註冊資訊、資料。申請資訊、資料應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提供其他語言的資訊、資料,應附有經聘用申請人的認證機構確認的中文翻譯件。

2.1.3 申請人應使用CCAA統一的註冊申請表格。申請表應填寫完整,由申請人親筆簽字,註冊擔保人、推薦機構負責人簽字並蓋推薦機構公章,附上所有要求的證明資料,與註冊費用一同遞交CCAA。

注:申請表格可從CCAA 網站 下載後填寫,同時在該網站的“註冊申請”欄完成網上申請。

2.1.4 申請人應簽署宣告,表示同意遵守CCAA-QMS 稽核員註冊準則的各項要求,特別是稽核員行為規範的要求。

2.1.5 申請人提交完整的註冊申請資料和註冊費用後,CCAA 方可受理申請,開始評價註冊程式。註冊費用見《認證人員註冊收費規則》。

2.1.6 申請人如果對註冊過程或註冊資訊釋出方式、內容等有特殊要求,應在申請時書面說明。

2.2 申請人資格經歷要求

2.2.1 教育經歷

申請人應具有大專(含)以上高等教育學歷(見1.3.8 定義)。

2.2.2 工作經歷

申請人應具有至少 4 年技術或管理崗位的工作經歷。

注:業務操作人員(如:銷售人員、醫療護理人員、財務出納、裝置操作人員、服務行業從事具體服務的人員等)其經歷不能作為稽核員註冊時可接受的工作經歷。

2.2.3 質量管理工作經歷

申請人在全部工作經歷中應具有至少2 年與質量管理相關的.工作經歷。

適宜的質量管理工作經歷包括QMS 的實施、運作、諮詢、稽核和科研教學等經歷。

注:“QMS 的實施”經歷指組織中業務管理部門的人員和組織中質量管理體系實施部門的負責人具體實施管理體系的經歷。“QMS 的運作”經歷指組織中最高管理層、質量主管部門的人員策劃、執行質量管理體系的經歷。

2.2.4 稽核員培訓經歷

申請人應完成符合 GB/T19011-2003 標準7.4 條款相應規定的不少於40 小時的QMS稽核員培訓;

稽核員培訓機構應經 CNCA 批准,並提供其培訓符合GB/T19011 標準7.4 條款相應規定的證明或通過CCAA 的課程確認。

CCAA 確認要求和程式詳見《CCAA 稽核員培訓課程確認規則》。

注:申請人蔘加境外培訓機構的培訓,按照CCAA 與相關機構的互認協議處理。

2.2.5 QMS 稽核經歷

實習稽核員註冊申請人無QMS稽核經歷要求。

稽核員註冊申請人QMS 稽核經歷要求

以實習稽核員的身份,作為稽核組成員在高階稽核員的指導和幫助下完成至少4 次完整的QMS 稽核,總的稽核經歷不少於20 天並覆蓋GB/T19001 標準所有條款,其中現場稽核經歷不少於15 天。

所有稽核經歷應當在申請前3 年內獲得,並完成3.3.1 所規定的現場見證評價。

高階稽核員註冊申請人QMS 稽核經歷要求

作為實習稽核組長在高階稽核員的指導和幫助下,領導稽核組完成至少3 次完整的QMS稽核,且總的稽核經歷不少於15 天,其中現場稽核經歷不少於10 天。

所有稽核經歷應當在申請前2 年內獲得,並完成3.3.1 所規定的現場見證評價。

稽核中所需的指導和幫助由稽核組長或高階稽核員決定。指導和幫助並不意味著連續的監督,也不要求單獨指定人員完成此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