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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重點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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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基金法律法規》重點複習

  《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基金職業道德之保守祕密

  一、保守祕密的含義

保守祕密,是指基金從業人員不應洩露或者披露客戶和所屬機構或者相關基金機構向其傳達的資訊,除非該資訊涉及客戶或潛在客戶的違法活動,或者屬於法律要求披露的資訊,或者客戶或潛在客戶允許披露此資訊。保守祕密是基金從業人員的一項法定義務,也是基金職業道德的一項基本規範。對所有的基金從業人員均有約束效力。

基金從業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接觸到的祕密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商業祕密;二是客戶資料;三是內幕資訊。

(1)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的、能夠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被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而言,從機構運營的角度看,可以包括對證券市場的分析報告、對某一行業的研究報告、投資組合、投資計劃等;從機構內部治理的角度看,可以包括內控制度、防火牆制度、員工激勵機制、人事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2)客戶資料主要是指客戶的個人資料,包括客戶個人的身份證資訊、行動電話號碼、家庭成員資訊、財務狀況、投資需求等。這些資料往往屬於客戶不願意讓他人知曉的隱私。保護客戶隱私不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職業道德的要求。另外,這些具有投資需求。客戶的名單,本身也是一種商業資源,一般也屬於機構的商業祕密。

(3)內幕資訊是指會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的重要的非公開的資訊。這些內幕資訊也屬於基金從業人員需要保守祕密的資訊。

需要注意的是,保守祕密與守法合規中的舉報他人違法行為並不衝突。職業道德要求基金從業人員保守祕密的資訊是內容合法的資訊,對於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不構成祕密,應該積極監督和舉報。

  二、保守祕密的基本要求

保守祕密,要求基金從業人員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作為祕密的資訊,也不得公開尚處於禁止公開期間的資訊。具體而言,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應當妥善保管並嚴格保守客戶祕密,非經許可不得洩露客戶資料和交易資訊。且無論是在任職期間還是離職後,均不得洩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資訊。

(2)不得洩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各相關方的資訊及所屬機構的商業祕密,更不得用以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3)不得洩露在執業活動中所獲知的內幕資訊。

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所在機構的保密制度,不打聽不屬於自己業務範圍的祕密,不與同事交流自己獲知的祕密。如果某一祕密已經被洩露,應當儘快通知有關部門

做出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QDII基金份額的認購

  QDII基金份額的認購

一、QDII基金份額的.認購程式與一般開放式基金基本相同,主要包括開戶、認購、確認三個步驟。

二、QDII基金份額的認購渠道與一般開放式基金類似。在募集期間內,投資者應當在基金管理人、代銷機構辦理基金髮售業務的營業場所或按基金管理人、代銷機構提供的其他方式辦理基金的認購。

三、QDII基金主要投資於境外市場,因而與僅投資於境內證券市場的其他開放式基金相比,在募集認購的具體規定上有如下幾點獨特之處:

(1)發售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須具備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和經營外匯業務資格。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產品特點確定QDII基金份額面值的大小。

(3)QDII基金份額除可以用人民幣認購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匯貨幣為計價貨幣認購。

  《基金法律法規》知識點:道德的概念及特徵

  一、道德的概念

人具有社會屬性,在本質上是各種社會關係的總和。人們在複雜的社會關係中生活,必然會產生各種矛盾和衝突,這就需要一定的行為規範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這些行為規範,除了法律外,更多體現為道德。

所謂道德,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並形成的,以是與非、善與惡、美與醜、正義與邪惡、公正與偏私、誠實與虛偽等範疇為評價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內心信念等約束力量,實現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

  二、道德的特徵

1.道德具有差異性

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道德。道德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決定的,是一定社會關係的反映。因此,社會經濟基礎和社會關係的不同就決定了道德的差異性。不同的社會條件下有著不同的社會價值觀念和道德標準,以及與其相適應的道德規範體系。當然,這並不排除不同社會的道德之間存在某些共性的可能。社會道德規範是一個國家所有公民應當遵守的道德規範的總和,包括基本道德規範和一系列特定道德規範。在一定的社會條件下,會存在著人們普遍認同的相對穩定的道德規範,即基本道德規範,也稱為一般社會道德。而基本道德規範在社會不同領域又會表現為一系列特定道德規範。

道德的差異性,也表現為基本道德規範與特定道德規範之間的差異。例如,我國《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提出了“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20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規範,同時也針對社會關係、職業關係、家庭關係等不同領域提出了社會公德規範、職業道德規範、家庭美德規範等特定道德規範。這些特定道德規範之間及其與基本道德規範之間,在具體內容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但這種差異,不是道德所反映的社會價值觀存在根本性不同,而只是側重點上的差異,特定道德規範往往是基本道德規範在特定領域的具體表現。

2.道德具有繼承性

隨著社會經濟基礎的變化,屬於意識形態的道德也會發生相應變化,因此,沒有永恆不變的道德,道德總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地改變著。影響道德形成和發展的因素很多,除了社會經濟基礎,文化傳統、民族習俗、宗教信仰、社會倫理乃至國家政治等因素對於道德的形成都會產生影響,是非、善惡、美醜、正邪等道德評價標準,也會不同程度地反映各種影響因素的內在要求。

因為決定或者影響道德形成和發展的各種因素具有歷史延續性,所以,道德也必然與文化、民俗、宗教、倫理等一樣有著歷史的傳承。而且,傳統道德的傳承力往往是巨大的,現代道德都深深烙有傳統道德的印記。因此,在歷史沿革上,道德具有繼承性。

3.道德具有約束性

道德是建立在調整人們關係、維護社會秩序理念基礎之上的,是社會認可和人們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約束力的行為規範。因此,道德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約束的作用。道德廣泛滲透在各種社會生活中,約束全體社會成員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和怎樣做,是社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和延伸。

道德具有約束性,但是,道德並不像法律那樣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其約束力是有限的。道德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內心信念等力量來發揮其約束的作用,因此,與之相應的社會道德評價標準、行為習慣、道德觀念等就成為道德得以實施的重要支撐力量。樹立優良的社會風氣、倡導健康的生活習俗、提升人們的道德素養並建立有效的監督獎懲機制,是道德發揮約束力的有效保障。

4.道德具有具體性

在表現形式上,道德就是行為規範。但是,行為規範不限於道德,還包括法律、規章、制度等。因此,相對於法律規範、制度規範等行為規範,道德也稱為道德規範。道德規範既可以是成文的,表現為制定的“公約”“守則…‘行為準則…’行為規則…‘行為規範”等;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存在於人們的內心觀念之中。不論是成文的還是不成文的道德,作為行為規範,其內容都是具體的。道德規範雖然是具體的,但仍有層次的劃分。有些規範內涵比較豐富,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可以稱為道德原則,在道德原則之下通常包含若干更為具體的道德規則。